详细介绍一下,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0 16:31:31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签名为分公司 合同某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分公司未按约定向原告返还购房款,判决被告总公司承担责任。一、案例分析原告姜与被告分公司

详细介绍一下,签名为分公司 合同

某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分公司未按约定向原告返还购房款,判决被告总公司承担责任。

一、案例分析

原告姜与被告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并支付首付款438001元。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后,同意分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退还原告首付款,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原告收到被告的退款后,双方取消了销售合同。此后,被告一直没有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意愿,可以认定双方自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双方已就解除后的退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由于该协议不违反我国法律,故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首付款438001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的请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云南某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法院判决被告总公司返还购房款438001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上述案件中,原告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但因分公司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有人不解:分公司能签经济合同?签署的合同真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吗?

二。分公司可以签经济合同吗?如何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设立公司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当然可以签合同,但是签的合同 分公司必须有营业执照,并且有总公司法人签字,这样这个合同才能有法律效益;如果这个合同出了问题,那么总行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分公司可以单独签字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分公司对外不负责,由总公司承担。第三方与合同签订分公司的,由总行承担连带责任。

2.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减少麻烦,总行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签署合同的权利,这样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如果合同是超越代理权签订的,总行可以在相应时间内予以追认。逾期不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批准时间为一个月。

分公司与其他商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总行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总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不符合公司相关政策的,总行可以不批准,具体合同内容也要总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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