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个体工商户如何做零报税?,中国税务报表:个体工商户主税费政策11月1日起,《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规定》开始实施:税费优惠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2年11月04日中国税务新闻0
个体工商户如何做零报税?,中国税务报表:个体工商户主税费政策
11月1日起,《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规定》开始实施:税费优惠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
2022年11月04日中国税务新闻06版作者:孙斌,曹凯11月1日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生效,要求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税费扶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工作。B2版和B3版梳理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主要税费政策,并结合实际调研提出实用观点,供读者参考。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支持税费发展的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逐年加强,逐步扩大,逐步推进。在近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表示税费的优惠政策已经覆盖所有个体工商户。一.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免征增值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告2021年第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主要内容]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免征增值税。2.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计算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实用点】1.个体工商户如果你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符合相应条件,即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5万元或者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中,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当期不动产销售金额后不超过15万元的,对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金额免征增值税。2.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对于不同的销售额,对应的纳税申报要求是不同的。二。个体工商户向居民提供快递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主要内容]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快递服务的所得,免征增值税。【实用点】澄清送货服务的概念。寄递服务是指在寄件人委托的承诺时限内接收、分拣、投递信件和包裹的经营活动。其中,收寄服务是指从寄件人处接收信件、包裹,并运送至服务提供者的同城分拨中心的经营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者在其分拨中心对信件和包裹进行分类和分拨的经营活动。投递是指服务商将信件、包裹从其分拨中心投递给同城收件人的业务活动。三。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解困发展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主要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实用点】准确把握公共交通服务范围。包括客运轮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在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行,在固定站点停靠运送乘客的陆地运输服务。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3年内免征增值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主要内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税务登记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实用点】1 .随军家属须有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能表明身份的证明。2.每个家属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出具的转业证明。动词 (verb的缩写)个体工商户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征收增值税并即时退还。[涉及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主要内容]对于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的,税务机关实行按纳税人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征收并退还增值税。每个残疾人每月可退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所在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批准的适用于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实用点】1.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收入,仅适用于生产和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娱乐服务)税目范围内的服务的收入总额占其增值税收入50%的纳税人。但上述所得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购进货物(包括货物批发和零售)和销售委托加工货物的所得。2.纳税人按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3.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支持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转业干部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均适用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计享受。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更改。不及物动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退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实施工作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全额返还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实施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号、 2022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增值税全额退税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免税额。【实用点】1.个体工商户适用于退税政策,需要达到A级或B级的纳税信用等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没有骗取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没有因偷税两次及以上受到税务机关处罚;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款)政策。2.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也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七、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26号)[主要内容]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2.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实用点】1.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须有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能表明身份的证明。按照上述规定,每个随军家属只能享受一次免税政策。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八、对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主要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实用点】1.不管收藏方式如何,都可以享受。2.预缴税款时,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报告期末的情况判断,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业务收入的,要合并个体工商户业务收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多退少补。(下到B3版本)(上接B2版)库存:税费优惠已覆盖所有个体工商户九。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免。[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主要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税额的50%以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实用点】1.个体工商户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此优惠政策。2.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的纳税人,可在以后纳税期间依法申请抵扣应纳税款税费或退税。X.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继续缓缴部分税费[涉及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延期缴纳部分税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号, 202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企业部分税费持续缓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主要内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可延期支付2021年11月、12月(按月支付)或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度支付)各项费用税费,延期支付期延长4个月;在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月供)或2022年1、2季度(季供)缴纳所有项目税费,缓缴期继续延长4个月。【实用点】1.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4日已缴入库的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期的税费,可自愿选择办理退税(费),享受延期缴纳政策。2.“可缓缴的所有项目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的税费。XI。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税费可抵扣。[涉及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退役士兵司关于进一步支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4号公告)[主要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月起,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最高可提高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实用点】1.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是指退出现役后,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自主择业安置的退役士兵。2.纳税人年应纳税额低于上述扣除限额的,减免税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除限额的,以上述扣除限额为限。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十二、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税费可扣除。[涉及的文件]《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7号)[主要内容]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月起,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在3年(36个月)内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最高可提高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实用点】1.重点群体具体包括:(1)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年份是指毕业的自然年份,即1月1日至12月31日。2.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低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此外,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相关政府性基金;对于部分贫困行业和缴费困难的人员,个体工商户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总结:以上内容是个体工商户如何零缴税?,中国税报:个体工商户主要税费政策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有帮助和价值。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