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实习法官助理签约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8 11:41:21

导读:河南师大法学院官网,河南师大法学院签约新乡市中院,担任助理见习法官。——河南师大法学院和新乡市中院举行助理见习法官签约仪式。人民法治网讯(记者田通讯员徐晓芝雅梦)9月2

河南师大法学院官网,河南师大法学院签约新乡市中院,担任助理见习法官。

——河南师大法学院和新乡市中院举行助理见习法官签约仪式。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田通讯员徐晓芝雅梦)9月20日下午,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法院助理见习法官签约仪式在新乡市中级法院举行。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志军,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袁鹤刚,新乡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实习毕业生代表出席签约。签约仪式由新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尚志东主持。

该院党委常委、副院长马志军指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此次与法学院合作构建见习法官助理制度,选拔优秀研究生代表直接参与一线审判业务,可以帮助实习研究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希望参加本次实习的同学们珍惜机会,虚心学习,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袁鹤岗院长指出,中国的法治建设要借鉴域外的法治文明。实习助理制度有助于实现人民法院聚智引才、高校借力台湾培养人才、实习助理成才的多赢目标。他表示新乡市中院相关部门将为实习助理法官提供各种保障,并在司法实践中深入指导实习研究生的学习。

法学院院长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闫签署了《关于开设“学生法官助理课程”的合作协议》,院长袁鹤刚分别向9名实习代表颁发了《学生法官助理聘书》。张艳丽法官高度评价了法学院研究生的素质,并希望有更多的研究生来我院担任助理见习法官。法官助理智亚萌代表全体实习生表示,一定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虚心向前辈请教,在实践中成长。

法官执业助理制度是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学校双向沟通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的具体举措,标志着我校和新乡市中级法院在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化、标准化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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