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哪些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北京证券对交易所股票上市条件的理解和运用来自金天成律师事务所,桓团队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以市值(指以发行人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
有哪些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北京证券对交易所股票上市条件的理解和运用
来自金天成律师事务所,桓团队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以市值(指以发行人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为核心,制定了四套股票上市标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相关规定,现简要分析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一、对北交所上市条件的理解和运用
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以利润为核心,关注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是否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关联方或客户具有重大依赖性,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主要来源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投资收益,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对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具有重大依赖性, 以及净利润、营业收入等经营业绩指标的大幅下降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标准2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以营业收入为核心,申报核查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是否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关联方或客户存在重大依赖,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标准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R&D投资总额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从营业收入和R&D投资来看,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应主要来源于前期R&D成果的产业化。在核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是否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关联方或客户存在重大依赖,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四个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近两年在R&D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这项研究的目的是检查发行人的技术能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应属于新一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这是国家鼓励的。核查应重点关注发行人创新能力是否突出,是否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是否取得阶段性研发或经营成果。第二,对不盈利发行人的核查重点申请公开发行上市时,对最近一期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是偶然因素还是经常性因素造成的;发行人产品、服务或业务的发展趋势、R&D阶段,以及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业务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发行人最近一期是否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无论是不盈利状态持续,还是累计未赔亏损继续扩大,都会触发退市。三。估计市场价值的确定发行人预期市场价值的确定应当合理。应根据发行人的特点、市场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评估方法的可靠性,审慎合理地选择评估方法,并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票交易价格、定向发行价格和国内外市场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的估值进行综合判断。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后预计总市值与申报时市值评估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保荐机构应向北交所说明相关差异。发行后发行人的预期总市值不符合上市标准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暂停发行。四。上市标准的选择和变更发行人应在保荐机构的指导下,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和上市后持续监管要求,审慎选择上市标准。保荐机构应当在上市推荐函中逐项说明发行人选择上市标准的适用理由,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前,发行人因财务报告更新等情况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需要变更为其他标准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申请变更,说明理由并更新相关文件;如果不再符合任何一套上市标准,发行上市申请可能被撤回。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变更上市标准的理由是否充分,对发行人新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的理由,并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重新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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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公司在什么基本条件上上市的详细介绍,以及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条件的理解和运用。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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