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建筑资质申报“十问十答”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6 14:57:57

导读: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建筑资质申报“十问十答”资质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资质,企业将寸步难行。资质申报是建筑企业获得资质的重要一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建筑资质申报“十问十答”

资质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资质,企业将寸步难行。资质申报是建筑企业获得资质的重要一步。很多企业在申报的时候都走过弯路。"

1.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类别、等级、数量、期限有什么要求?

企业可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劳务三个序列的所有类别资质,申请的序列、类别和数量资质不限。

企业首次申请(即没有建筑 enterprise 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 enterprise 资质)或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企业(即已经有建筑 enterprise 资质)的企业。

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即已有建筑企业资质且申请更高一级资质的企业)不受年限限制,但需要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企业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建筑工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s[2014]159号)《关于k2/]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

2.企业如何申请建筑省级审批的最低级建筑工业企业资质(不含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厅局)?

目前建筑 建筑工业企业资质(不含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司局。)资质,由省级审批,实行智能审批,企业先将资质申请人信息放入“省/”,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应用管理的通知》(京监发〔2016〕455号)要求,录入技术总监个人业绩,公示十个工作日后,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遵循“法人注册-法人用户登录-法人经办-主办部门-省建设厅-/[

3.建筑企业服务资质取消了吗?

截至目前,建设部尚未出台关于取消建筑企业劳务资质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筑企业劳务资质的审批权限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审批程序请咨询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土石方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电梯安装等完成后。资质都取消了,有哪些资质会取代相关作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标准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的通知》(建s[2015]2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原

5.建筑工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主要人员有哪些?有年龄要求吗?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企业主要人员均为60周岁及以下,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如何定义企业中的技术总监?

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可以是某一类资质要求的技术总监。

企业申请一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资格(如有要求)应符合各项资质标准的要求,每个类别资质应在申请表中注明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符合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就可以同时认定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不需要提供技术总监的任职文件。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个人业绩要求的,应提供附件3:实施意见中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需要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7.技术职称人员包括经济、教学、科研人员吗?技术人员的专业如何考核认定?

职称是指经市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定权限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经济人员和具有教学、科研等系列职称的人员。

标准中的职称是指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专业以职称证书中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

《标准》中对专业人员的职称进行了限定,专业要求齐全。根据申请人要求,应当由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每个专业至少有一人;《标准》中对技术职称的专业进行了限定,但不要求专业齐全。相应专业报名人数能达到标准要求,不要求每类专业人数;标准中对技术职称的专业没有限制,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至少应有一个专业要求齐全,其他报考专业不受限制。

提供的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经资质许可部门批准的可申报为职称人员。

8.企业申报建筑工业企业资质时,特种工人可以作为技术工人吗?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5〕204号)第三点规定,特种施工作业人员建筑操作资格证视为具有相应职业(工种)的中级工,属于技术工人证范畴。

9.企业申请省级核定建筑企业资质(不含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需要提供哪些附件材料?)代表项目业绩?

申报省级认定企业代表性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资料资质(不含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请登录省建设信息港查阅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应用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6〕455号),按要求申报。平台申报后,请携带书面的企业业绩信息采集表(加盖企业公章)、相关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竣工验收证明等。到浙江省住建厅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路48号)进行申报。

10.建筑企业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如何录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

登录省信息平台企业版,进入“技术负责人个人绩效采集”功能。从本企业在册人员及职称中选择拟担任某项技术负责人资质的人员,填写“技术负责人(或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内容,完成后上报。企业申报后,表中相关业绩信息将在省级信息平台(代表项目业绩公示网站http://115 . 29 . 2 . 37:8080/gcyj . PHP)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涉及投诉举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技师)的基本信息和业绩可在当前在职企业使用,作为办理最低级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和更换技术负责人的依据。企业一旦在资质应用中使用技术总监(或技师)个人业绩,业绩公示5年。

总结:以上内容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及建筑应用“十问十答”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能让你了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众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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