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哪些条件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3 09:39:33

导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是什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生产性经营性品质建设用地的农村。农村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是什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生产性经营性品质建设用地的农村。农村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一般来说,“市场进入”只包括工业和商业目的的经营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突破。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细化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是什么?

第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布局和使用。

其次,要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第三,用途必须是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的意见》也规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但有一定限制。

第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了土地权属登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哪些入市途径?

土地所有者

可以通过转让或者租赁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和出租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本集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土地四至范围、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交付时间和完成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到期和续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户应按约定及时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款,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土地使用者有权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土地使用者可以依法转让、交换、投资、赠与或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应当书面通知土地所有者。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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