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多少,权威发布明确了!异地预缴增值税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1 16:23:59

导读:什么是地方教育附加费税率?当局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异地预付款增值税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K2/]预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政策

什么是地方教育附加费税率?当局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异地预付款增值税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K2/]预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4号),明确了与纳税人[/K2/]预缴增值税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政策的执行情况,自

当增值税在服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预付时: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应在建筑劳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预缴/[k0/]所在地适用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和支付增值税时: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为计税依据,按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在当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摘自以下《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二)。

跨地区建筑劳务纳税人款项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一般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建筑劳务发生地按照2%的预征率预缴税款后,就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以扣除已支付的分包款后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余额为基础,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时,销售额为全部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已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跨区域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的税收征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从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款或者取得不动产价款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销售其自建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购买的房屋和个人销售的其他不动产),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格或者取得该不动产时的定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不动产时,应当以总价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跨区域出租不动产的相关征管规定: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且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摘自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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