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打一场官司要花多少钱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7 16:30:59

导读:Court 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打一架要多少钱官司很多人关心,玩官司要多少钱?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开支: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费用+律师费01法院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

Court 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打一架要多少钱官司

很多人关心,

玩官司要多少钱?

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开支:

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费用+律师费

01

法院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的区别,案件受理费按照不同的标准收取:

1.非财产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指

: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指

: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财产案件)

1万元及以下:50元:

2.10万-10万元:标的金额x 2.5%-200元;

3.10-20万元:标的金额x2%+300元;

4.20-50万元:标的金额x 1.5%+1300元;

5.500-100万元:标的金额x1 %+3800元;

6.1-200万元:标的金额x 0.9%+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金额x 0.8%+6800元;

8.500-1000万元:标的金额x 0.7%+1.18万元;

9.1000-2000万元:标的金额x 0.6%+2.18万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金额x 0.5%+4.18万元。

以10万元的财产案为例:按照现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为2300元。

02

其他诉讼费用途

人民法院除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收取审理案件和办理其他事项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主要包括:

1.检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申请费和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的实际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费用。

03

律师费

Call 官司如果你请了律师,就会涉及到律师费。

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律师服务收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时间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形式。

附: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发布的《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

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由市场调节。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行业长远发展,通过补偿律师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和法定税费确定。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群体诉讼案件开展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2000〕392号)同时废止。

司法部关于答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11号提案的函(节选)

资料来源:司法部官方网站

2006年,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发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司法部发〔2016〕611号),规定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投诉,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01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进一步缩小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限定为三类,即:

刑事诉讼案件,即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部分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包括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要求,天津、河南等一些地方全面放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源:每天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法律公园,法律业务研究等等,仅供参考。

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打一个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需要多少钱。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有所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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