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18,新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下行业洗牌无可避免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5 22:05:26

导读: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2018,新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下行业洗牌不可避免固废行业的朋友,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同仁。大家好!2022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2018,新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下行业洗牌不可避免

固废行业的朋友,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同仁。大家好!2022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很快在固废圈引起了不小的讨论。传言渗滤液排放将引入新的标准。看来这次靴子终于要落地了。在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三次学习和对比之后,边肖想和大家一起对新的标准做一个解读和分析。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

三次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含量变化扫描

规范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运营、封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1997年、2008年、2022年(即将出版)制定并三次升级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根据标准的这三次更新升级。边肖解释了接下来几个变化的背景。

1.按照垃圾的要求入场

1997标准,明确要求只能进场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不能进场填埋。到2008年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粉煤灰、生活垃圾堆肥产生的固体残渣、与生活垃圾类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经处理的医疗废物、污水污泥和厌氧沼渣。2022年新标准细化增加了对商业、餐饮业产生的类似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含餐饮垃圾),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外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要求。同时明确了粉煤灰填埋场双人工复合衬垫的防渗要求,增加了与粉煤灰相关的6项重金属指标(铜、锌、钡、硒、镍、铍)和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排放口对8项一级污染物的要求。

这意味着一方面放宽了进入填埋场的固体废物清单,另一方面对进入填埋场的固体废物提出了更明确的准入要求和填埋作业要求,使得标准更加现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标准用于渗滤液排放

1.1997标准分为一、二、三级标准。第三阶段是污水处理厂的标准。

2.2008年对[/K2/]进行了大幅改进,取消了三级纳米管标准,一级和二级标准升级为表2标准和表3标准。增加了色度、TN、TP和六种重金属。其中对色度和COD的严格要求,基本上把膜基深度处理工艺等同于渗滤液处理,同时切断了污水处理厂的后路。

3.2022新标准又大改,信息量不小。边肖一一告诉你:

3.1.增加了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标准。标准在某些方面甚至比1997标准还要轻松,这是最重的改变和升级。如果渗滤液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生活污水处理厂有200:1的排放比限制(渗滤液应统一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的渗滤液总量不应超过其污水处理能力的0.5%),工业污水处理厂将因吸收能力的不同而直接取消排放比和浓度的要求(第9.2.3条,标准:垃圾填埋场将渗滤液排入工业污水处理厂,表

未协商的污染物和第12-19项水污染物应符合表4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且对处理能力没有具体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能力处理,想要多少渗滤液都可以。这相当于基本松绑了当地业主最头疼的渗滤液排放问题。

3.2.表2和表3中的监测内容由14项增加到20项,8项(均为一类污染物)的采样口在渗滤液调节池的废水排放口。这相当于对垃圾准入的标准和填埋作业的标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相信填埋场的管理压力会急剧增加。

3.3.最重要的是征求意见稿第9.3.2条,明确了膜法浓缩液不能回注或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单独处置。这基本上堵住了目前所有处理DTRO的简单方法和类似工艺,包括双膜工艺,这将变得困难。不是做不到,只是性价比和外面的放电比起来太低了。大部分业主会考虑性价比高的工艺路线,极少数区域项目除外。

解读标准变化背后的逻辑

1.坚持青山绿水的理念,也向双碳减排目标看齐。

众所周知,我们不止一次地强调青山绿水的生态环保理念,在本标准的提法中得到了清晰而深刻的体现。特别是对细节和水质标准的要求都很到位。同时,更重要的是,标准这次改版更大的逻辑是自动对齐双碳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即所有工艺、技术、产品等。这种背离双碳的做法应该尽快被抛弃。

以渗滤液的运行成本为例,按照完全量化的流程,每吨水1kg COD的去除成本在30元左右(按照渗滤液300元/吨的运行成本估算,包括运行折旧和满负荷运行),而污水处理厂每吨水1kg COD的去除成本在5元左右(按照国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估算,包括运行折旧和运行),两者相差高达6倍。同样是治理污染物,可以看出在单位当量下运行成本惊人的不同。主要原因是渗滤液采用了高能耗、高耗材的膜和蒸发工艺,偏离了双碳经济。如果将这部分污染物放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尤其是达标排放末端的尾水处理,如果采用全流程,排放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两种方法的成本和能耗相差10倍以上。

边肖认为这是这个标准变化的第一个逻辑,既要青山绿水,又要双碳标准;两个都要照顾,不能只照顾一个。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不能把大量的资金集中在一个点上做出不科学标准然后进行无止境的投入(比如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只要求BOD排放垃圾渗滤液标准,没有COD。其实我们都知道COD的那一部分是腐植酸,是自然界中最稳定的化学物质,没有危害,只是感官质量差,不需要。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精神)目前还有大量的污染源无法整改,环保治理要整体考虑。这是非常正确的逻辑思维,边肖对此深表赞同。

2.矫枉过正,就必须打回去。

众所周知,2008标准的初衷是好的。要改变乱象,首先要矫枉过正。因此,与1997标准相比,2008标准的渗滤液排放非常严格。于是,2008年前后出现了明显的行业分水岭。老的渗滤液处理企业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新的膜基公司开始走上舞台,成为主角。但是这个标准确实有很多值得吐槽的地方。

1.标准设定之初,没有充分评估膜浓缩液对后续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导致一系列后续问题。

2.标准在设置之初,只要求排放处理后的采出水标准,但没有明确要求处理浓缩液。它催生了很多西式的治疗手法。甚至业内出现了“3天到设备,5天到水”的豪言壮语。每天给绝症患者打一针强心剂能解决问题吗?单纯的拦截浓缩解决不了污染物的根本问题,治标不治本的行为也就不远了。

3.禁止将生产水全线排入污水处理厂,相关排放标准已删除。众所周知,我们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尤其是在许多经济落后的地区。为了应付环保督察,我们不得不勒紧裤腰带去上项目,什么都不会发生。重投资轻运营,再加上被膜技术捆绑,如何健康长久的运行?十个领域能有2-3个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没有问题,就很不错了。

相信边肖的专家也看到了这一现实矛盾,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会在发展中得到解决。历史设定太严格标准既然大家都很难做到,说明提法不够严谨。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一定程度的修正。让标准更符合实际,相对达标,这样标准会更稳定。

3.多种选择,避免一刀切

可以看出,这次针对渗滤液的标准改革,给了业主更多的选择。以前去污水处理厂多了一条通道。其次,规定污水处理厂也可以排放到工业污水处理厂,大大增加了处理工艺思路的选择。允许业主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全尺度治理或纳米管理治理,避免一刀切。从一元思维转变为二元思维,从而减轻业主的环保压力和经济压力。

边肖认为,从过去的一刀切到多种选择,这背后的逻辑已经从固定到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释放了相当多的积极信号。说明我们标准创客抛弃了过去的思维,变得更加务实和智慧,管理层本应避免统一思维。

标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1.标准是一个通用的测试,并且是强制性的。还要考虑分类分层。认为在边肖标准的垃圾渗滤液微处理中应增加一个特殊的处理工艺和标准。比如中国北方一个渗滤液日产量不到20吨的项目,按照现在的标准来实施是非常不合适的。无论是全尺寸工艺还是纳米管理工艺,在投资、温度条件、操作水平、人力资源等方面都可能不合适。所以这方面要重视。建议增加一定吨位以下的垃圾处理微型堆场,可以运输集中处理,对沿途收运采取更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更符合科学发展观。

2.至于污水厂排放的总溶解性固体对TDS的要求,按照新标准对总溶解性固体没有明确要求,这是非常合理的。但住建部最新发布的GB/T 31962-2015标准(即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标准)是B类和C类标准,明确规定污水处理厂溶解性总固体限值为1500-2000mg/l,虽然一个是强制标准一个是推荐标准,作为两者的制定单位否则执行起来会有矛盾。渗滤液处理后尾水再排入污水处理厂,无异于空谈,失去了这个新标准的核心意义。(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尤其是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厂,对进水的总盐量都有相应的要求,大部分要求总盐量≤5000mg/L,而未经膜脱盐的垃圾渗滤液出水总盐量大多大于5000mg/L)。

3.按照第9.3.2条的约定,渗滤液处理后的浓缩液应单独处置,但未规定处理后的残液或残渣的含水量及后续处置过程(是否可以考虑参照飞灰处置和接纳标准?)。定义模糊容易造成后续混乱,有必要明确相关要求。

4.对现有渗滤液设施实施此标准,应设置一定的缓冲时间,参考2008标准的思路。设置2-3年的缓冲时间。目前DTRO工艺(或相关工艺)处理站的改造时间设定涉及征地、设计、施工、调试、开出料口等,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5.on标准第5.10条:蒸发量大、降雨量少的地区,可以不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本条是放宽蒸发量大、降雨量少的地区对渗滤液处理的要求,符合当地实际,但没有明确此类地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的出路(回灌(不是浓缩液,可以按照能量回灌理解)和蒸发池?如果不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间接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质将不能满足要求。标准),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但从第7.7条:“渗滤液采用渗滤液回灌处理时,应防止渗滤液堵塞渗滤液导排管道、滴灌和灌溉管道。当渗滤液因排水不畅不能满足7.6条要求时,应停止渗滤液回注处置方式。”可见标准为蒸发量大、降雨量少的地区渗滤液处理提供了一条途径。

渗滤液行业下一步发展预测

标准实施后,对渗滤液处理行业是一个颠覆性的改变。边肖的分析和预测如下:

1.由于对于排放要求有了更多的纳米管选择,边肖认为大部分业主会选择这种工艺,原因很简单:整体投资和运营成本会大大降低,可以彻底解决历史积压的浓缩液。这大大降低了渗滤液处理市场的规模和心理预期,逐步解决了历史上积累的复杂问题。

2.以DTRO为主流工艺之一的传统市场将严重萎缩,原因很简单。如果DTRO工艺必须用浓溶液处理,这种工艺的性价比是最低的。业主几乎很快就会抛弃这项技术,关注这项技术的行业公司要注意它带来的风险。

3.渗滤液应急市场将带来巨大的变化。以前只关注产水,不关注浓缩液。这一次,标准需要浓缩液。应急设备的价格会增加成本(蒸发过程是必须的),每吨水非常贵的价格业主很难接受。与此相对应的,是监管带来的压力,要求业主利用缓冲时间加紧处理存量渗滤液,提高填埋场的管理水平。这将迎来一个转型的大好时机,生化处理设施加强升级,增加高级氧化等物化设施,纳滤和反渗透设施基本停止。

4.以双AO+双膜法为主流的工艺(确切的说是以双膜法为主流的工艺)也会变得很尴尬。原因和第二个差不多。在未来,这种工艺的市场份额很可能不超过20%。

5.基于生化和深度处理(高级氧化)的技术将成为主流。这次,标准TN从40下降到70mg/l,除去NF和RO的去除率,实际上是将超滤产水的TN从150提高到70 mg/L,提高了生化工艺要求。未来技术要争取生化理解,精益管理,板凳球员。请把自己和行业内的公司对比一下,尽快把短板补上。

6.对填埋场的要求会越来越严格,特别是调节池增加了重金属检测项目。这就隐含了两个问题,一是放弃膜法的思路,变堵为疏;同时,考虑到其他非膜工艺对重金属的处理能力有限,考核应该是调节池而不是填埋场的总出口。二是将矛盾主体从处理站转移到填埋场。认为造成重金属超标的主要问题是进入场地的粉煤灰(或其他工业废弃物)是否达标,填埋是否规范。因此,这将对填埋场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7.行业洗牌加剧,市场总规模变小,利润空间变薄,技术需求增加。一批转型慢的企业会逐渐退出市场,最终成为成熟的小众市场。未来生化技术和先进的物理化学技术会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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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朋友。新时代,新机遇,新征程。2008标准的引入壮大了我们的行业,产生了一批优秀的企业。2022 new 标准的落地也将对这个行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让我们勇敢拥抱变化,积极储备技术,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让我们坚持真正的环保和低碳环保的理念。开发节能降耗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为行业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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