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当盈利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有哪些有利可图的情况?不当利润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来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基于支付行为是否发生不当获利,可分为有偿不当获利和无偿不当获利。(1)
不当盈利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有哪些有利可图的情况?
不当利润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来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基于支付行为是否发生不当获利,可分为有偿不当获利和无偿不当获利。
(1)支付不当利润
给付不当利益是指受益人基于给付行为收受他人转移的财产或利益时,因缺乏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利益。这种支付目的的缺失,可以是一开始就没有支付目的,也可以是事后支付目的不存在,也可以是支付目的失效。这里的支付目的是支付的原因。给付人赠与财产总有一定的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理由成为受益人领取利益的法律依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支付的目的(原因)不存在或者无法实现,那么受益人的利益就会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变成不当利润。
1.从一开始就缺乏支付目的。是指支付时没有支付原因,典型的是非债务清偿且支付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无债偿还是指以偿还为目的而不发生任何法定债务的支付行为。如果甲方疏忽清偿其所欠乙方的已付债务,乙方的第二次付款将构成非债务付款的不当利润。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解释,对于已经过诉讼时效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合法保留已清偿的利息,不构成不当收益。
给付原因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是否发生不当返还利益义务存在分歧,我国未采取物权变动无效的立法原则。有人主张,给付原因的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财产所有权没有转移,相关占有人根本没有利益。失去占有的人可以依据返还所有权的权利追回财产,获利请求权不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也赋予了受赠人取得财产利益的法律地位,从而确立不当利益,发生不当利益的竞合请求权和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受损害人可以选择一种行使。
在下列情况下,虽然没有付款理由,但排除不当利润的成立:
(1)为履行道德义务而付费。基于道德义务的支付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一旦支付就不能按不当利益请求返还。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错误扶养的,被扶养的亲属不得以不当获利为由要求返还扶养费。是否属于道德义务,应当根据一般的社会观念、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要支付的标的物的价值来确定。
(2)清偿未偿债务。在还款期到来之前,债务人没有还款义务。此时债务人的还款应属非债务性还款,但债权人的承兑并非无法律上的原因。此时还款也有消灭债务的作用,所以没有不当利润。
(3)明知没有债务可以清偿。付款人明知自己没有付款义务,却任意付款,不会产生不当利润。但是,如果在付款时进行了预订,或者付款不以付款人的意志为转移,则不当利润仍然成立。
(4)非法原因付款。违法原因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支付原因,如为清偿赌债而支付。但当违法原因只存在于接收方时,并不妨碍不当获利的发生。
2.付款的目的事后不存在。指的是由于一方付款而产生的不当利润,虽然付款时有合法的理由,但后来该理由不存在。不当利益主要包括:附终止条件或期限的法律行为,当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一方因该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另一方的给付;根据双务合同交付房产后,一方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付款,该方收到的款项;合同终止后因之前有效合同收到的付款。
3.支付的目的没有达到。如果付款是为了将来的某种目的而进行的,但由于各种障碍,不能按照付款的意图实现付款的目的,则收款缺乏保留付款利息的正当性,从而构成不当获利。如果满足了预期的条件,履行了附条件的债务,结果是条件没有满足,所以没有达到支付的目的。
㈡不付款不当利润
非给付不当利益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不当利益,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和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害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原因,之所以不当受益,是因为受益人无权从中受益。因此,不支付不当利益的“无法定理由”是指受益人没有权利,只有利益。
1.基于受益人的行为。基于受益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利益,主要是指侵害他人权益时发生的不当利益。受益人的行为可以是事实上的,也可以是法律上的。前者侵占他人财物或者擅自占有、使用、消费他人财物的;如果后者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则第三人将被有效处分。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受益人行为的不当收益主要包括:
(1)无权处置别人的东西。这也因为无权处分有有偿和无偿,受让人有善意和恶意而产生不同的效力:无权处分是有偿处分,受让人在受让人时是善意的,受让人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无权处置的人,为他的惩罚付出代价。
受益,构成不当收益。原所有者可以对其获得的利润请求不当利润返还。受让人恶意时,此时受让人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可以主张返还财产的权利。因为受让人无权处分人的利益,所以物主也不得不要求不当利润返还,而不是行使返还财产的权利。
(2)无权使用或消费别人的东西。如擅自在他人墙上张贴广告牌,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度假屋等。因无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而获得的利益,大多是为了节省自己的开支,而受害人的损失则是因他人使用自己之物而损失可能获得的利益,是一种应增而不增的利益。前面说了,这种福利不一定增加,正常情况下能增加就行。
(三)擅自出租或者转租他人物品的。若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A将房屋转租给丙方而非返还给出租人B,由此获得的租金构成不当利润,乙方可以主张不当利润的返还。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人格权。如果无权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因其使用而获得利益,可以构成不当收益,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名义获取利益的,也构成对权利人的不当利益。
受益人的上述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通常都构成侵权。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姓名构成对权利人人格权的侵害的,受侵害人也享有对受益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不当利益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受侵害人可以选择行使。
2.基于伤者的行为。这种不当获利,在受害者为他人付出代价的情况下最为典型,比如误养他人牲畜为己所用,误管他人事务为己所用。
3.基于第三方的行为。基于第三人行为的不当收益主要包括:债务人清偿债权的准占有人(债权凭证持有人),使债权消灭,真正的债权人遭受损失;债权转让人被通知转让前,债务人向转让人清偿,对债权受让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个人给第二块地施肥。
4.依据法律规定。基于法律的不当利益是指当某一事实或行为发生时,法律直接规定某一利益的效果,而不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因附着、混合或加工而取得附着物的所有权,则允许附着物的原所有权人根据不当请求权,以相当于附着物价值的利息向受益人主张返还附着物。
5.基于事件。比如,A塘的鱼因暴雨冲进B塘;甲养的家禽吃了乙等的饲料。,均基于事件不当进行盈利。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不当盈利诉讼时效属于不当的情况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不当有利可图诉讼时效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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