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总公司,分公司一、总公司、分公司的概念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对应的概念,分公司是指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在其营业执照内
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总公司,分公司
一、总公司、分公司的概念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对应的概念,分公司是指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在其营业执照内以分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K1]承担
二。分公司可以独立签约吗?
可以,但是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三。分公司可以成为独立的公诉人或被告人吗?
可以,依法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
对于不依法成立的分公司,或者依法成立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能是起诉人,也不能是被告人,只能是总公司。
四。分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由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由分公司先管理的物业承担。不够的话就由总公司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律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业承担。不足的,由法人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提起诉讼。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依法登记许可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注册并取得中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和街道企业;
(八)符合本条要求的其他组织。
第五十三条法人未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和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被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负债财产仍不能清偿其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其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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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介绍一下、关于总公司、分公司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分公司能否签约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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