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21,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1 22:01:39

导读:出版物行情管理规定2021,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近日,北京市根据外省移交的侦查线索,查处了一起擅自出版物零售业务案件。2021年7月,王通过网络从某微信商家处购买了一批图书

出版物行情管理规定2021,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近日,北京市根据外省移交的侦查线索,查处了一起擅自出版物零售业务案件。

2021年7月,王通过网络从某微信商家处购买了一批图书。收到书后,由于书的质量太差,王举报投诉怀疑是盗版书。经过抽样检查,部分图书被权威机构认定为侵权复制品。

由于微商当事人所在地和图书发货地均在北京市,后转至北京市查处。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收到协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微商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实,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活动,销售《刑法注释》、《刑事诉讼法通鉴(第15版)》等图书462册,未经授权。其中,销售的《刑事审判参考》(总113-124集)、《刑事审判参考》(总125-127集)、《刑事诉讼法一体机(第15版)》共296册,违法经营额22308.08元,违法所得7930.4元。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构成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3月24日对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30.4元、罚款111540.4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来源:北京市扫黄办公室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出版物行情管理规定2021的详细介绍,未经授权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