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是做什么的 靠什么赚钱,家长称传媒公司“诱导”交钱且退费难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9 19:45:16

导读:传媒公司是做什么。靠什么赚钱?家长说传媒公司“诱导”交钱退款费难近日,家长龙女士向反映,一个月前,她被深圳市宝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神文化”)员工“诱导”与该公

传媒公司是做什么。靠什么赚钱?家长说传媒公司“诱导”交钱退款费难

近日,家长龙女士向反映,一个月前,她被深圳市宝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神文化”)员工“诱导”与该公司签订《演出合作协议》,并支付其子女艺术培训课时费用29800元。付款后,龙女士复议后不到24小时内提出全额退款。但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企业要求扣除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龙女士对处理不满意,于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宝神文化给龙女士的收据。本文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对此,保神文化相关人员向本报()表示,签订协议时龙女士夫妇均在场,双方沟通过程有录像,不存在“诱导”的情况。协议里也明确写了扣除违约金,在签订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对方。

从报纸上双方得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解此事。

消费者投诉:

龙女士说,8月初,她在一家购物中心被一个自称“凯文老师”的人搭讪。对方提出龙女士4岁的儿子比较帅,可以考虑做品牌代言人,并加了龙女士的微信。8月19日下午,龙女士收到了“凯文老师”的微信。对方称,深圳儿童时装周组委会邀请龙女士于8月20日带孩子到宝深文化参加儿童时装周的海选。

“凯文老师”于8月20日向龙女士发出邀请。

8月20日下午,龙女士如约带着孩子来到宝神文化。“现场有跑道什么的,还有很多孩子。我的孩子是第92天。”龙女士告诉该报,每个孩子都将在舞台上表演,并被带到另一个地方,直到另行通知。

龙女士说,不久,有工作人员找到龙女士,说主任要去采访她的孩子。面试时,孩子们因为紧张害怕,表现不好。后来接受采访的常主任告诉她,孩子需要锻炼,介绍了宝神公司的“A计划”项目。

龙女士提供的与宝神文化签订的演出合作协议显示,宝神文化为艺人提供演出机会和发展平台,参与文艺演出、影视剧等。由公司经营或组织的“择优原则”。对于艺人承接的商业演出,宝神文化收取艺人总收入的30%作为佣金。

“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协议要求艺人执行上述“A计划”。根据协议,包括模特、主持表演、舞蹈等科目的培训,总费用29800元,160课时。

“我们是父母。我们当时想到的孩子真的需要锻炼吗?”龙女士说,在常主任的劝说下,不一会儿就签了合同,当场支付了29800元。

付款后,龙女士参观了宝神公司的培训场地,并观看了培训视频。然后,龙女士渐渐平静下来。考虑到“A计划”耗时过长,场地离家较远,龙女士决定退款。21日上午,她联系了常主任。经过沟通,宝神公司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扣除30%作为违约金。

龙女士与宝神文化签订的协议。

根据龙女士签订的协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艺人在备案前退出,乙方承担本协议总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艺人备案后培训无法持续,将在30%违约金的基础上扣除课时相关费用。协议还写明:“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退款方式,不存在争议。”

龙女士对此并不满意,称其姓主任在签订协议时,往往未能将这一点说清楚,并分别向当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龙女士说,之后,教育部门回复她,此事属于合同纠纷;9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回应称,经调查,宝深文化不存在违法行为,因此不予立案,但会对双方进行调解。

公司回应:

对于龙女士称自己“诱导”“没有提前告知退款事宜”的说法,常姓主任予以否认。她告诉该报,签订协议时双方的沟通是有视频记录的,她也告知了退款的事情。“对于协议内容,龙女士夫妇均表示知情,我们有视频为证。”

对于“深圳儿童时装周”活动,常导演也坚称是真的。据她介绍,宝深公司是本次活动在深圳的总代理。“这个活动每年都有,今年10月份左右会有”。

她告诉该报,她已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并将于20日下午与龙女士协商。

相关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宝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等。许可事项为: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中小学生学科、语言教育培训除外),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中小学生学科、语言教育培训除外),从事影视文化传播、影视策划、多媒体制作、影视节目拍摄、发行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律师声明: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涉案合同标题虽然是合作协议,但合同内容写明公司提供各种服务,即父母为公司服务付费。合同标题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本事件涉及的合同可视为消费者服务合同。

对于线下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国家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天后,消费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如果消费者想在7天内解约,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去做,不能随意单方面解约。也就是说,只有商家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不符,消费者才能解除合同。

赵良善还指出,从公平原则出发,双方签约仅24小时,时间很短,双方尚未正常履行合同。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商家可以考虑允许家长解除合同,而无需家长承担违约金。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传媒公司是如何做什么赚钱的详细介绍。父母打电话传媒公司“诱导”交钱还费难。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知道传媒公司是/[/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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