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人员退休,新老待遇按比较法计发,有下限有上限。 新方法中计算和支付的福利(包括职业年金福利)低于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过渡期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老办法待遇怎么算
》一文介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在老计发办法下待遇的估算。下面介绍一下新计发办法下的基础养老金怎么计算。
根据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等式右边括号内的和等于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所在省份上年度全口径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参保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参保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指数,根据工作人员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相对复杂一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
n
/C
n-1
+X
n-1
/C
n-2
+......+X
2016
/C
2015
+X
2015
/C
2014
+X
2014
/C
2013
)/N
实缴
。
X
n
、X
n-1
、...X
2014
是参保人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参保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
n-1
、C
n-2
、...C
2013
是参保人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所在省份全口径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N
实缴
为参保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如果觉得上述符号表达式不够通俗易懂甚至费解,那么,不妨参考《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实质是什么》一文,其中说明全是文字,没用符号。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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