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哪些,对IPO财务框架及其特征的探讨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8 22:05:17

导读:财务报告 内容包括,以及IPO融资框架及其特点的讨论。更多IPO专业内容,请关注本头条。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评论、留言咨询IPO相关会计、税务处理。[前言]IPO的目标是保证IPO公司财

财务报告 内容包括,以及IPO融资框架及其特点的讨论。

更多IPO专业内容,请关注本头条。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评论、留言咨询IPO相关会计、税务处理。

[前言]

IPO的目标是保证IPO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财务报告生成过程,即企业根据报告期内发生的业务和交易,通过选择特定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以下统称会计方法),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务中也称为内部控制),并及时生成财务会计信息的过程。而业务交易、核算方法和内部控制构成了生成财务报告的三个基本维度。由于业务和交易是客观存在的,财务信息只是如实反映,所以一般财务报告框架应该包括会计方法和内部控制。

在实践中,财务会计信息的特征受不同使用场景的影响很大,从而影响财务框架下会计方法的选择和内部控制的构建。IPO最明显的场景是,IPO公司经过广泛、严谨、深入的辅导、核查和审核,能够实质性满足注册制下“真实公司”的要求。IPO场景中强调的“真实公司”的核心是IPO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影响真实性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未能选择正确的会计核算方法或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财务报告信息未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业务和交易;另一方面,报告期存在虚假或被粉饰的不真实财务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IPO公司的财务操纵。财务操纵可能体现在管理层对会计方法的主观选择或滥用,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层对公司业务或交易的调整或捏造。

从IPO公司的角度来看,通过中介机构的指导,选择适合IPO的会计方法,构建符合IPO需要的内部控制,是形成“真正的公司”的关键点。从中介核查的角度来看,中介机构通过实施一定的财务核查手段,尤其是特定领域必要的专项财务核查,为“真实公司”背书,从而确定IPO公司在会计方法层面、业务和交易层面不存在财务操纵,这是关键点。

选择合适的IPO会计方法,建立有效的IPO内部控制,防范IPO财务操纵,这三个维度共同构成了IPO财务的框架。

01

选择适当的IPO会计方法

一个重要的IPO核算方法应该满足正确性和可控性两个原则。正确性,即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会计方法往往是可选择性的,可能导致业绩粉饰,因此按照可控性原则选择会计方法以防止财务操纵是必然的。

(一)IPO会计方法的正确性

在IPO中使用正确的会计方法是最基本也是看似最简单的原则。然而,由于实际业务的复杂性,会计方法的确定有时涉及重大会计判断。会计方法不正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交易的经济实质判断不准确,导致使用不恰当的准则;第二,准则的应用没有问题,但采用的具体核算方法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这与交易的经济本质是一致的。

经济实质是会计准则定义的一项业务或交易的经济实质,是相对于其法律形式或其他形式而言的。经济的本质也是一个会计判断的过程。有些交易的经济本质比较模糊,不好判断,因为有时候准则定义的经济本质并不总是与其法律形式一致。例如,在收入确认中,往往需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总额法”和“净额法”的经济实质,以及委托方与加工方之间的“委托加工购销业务”是否构成收入。

2.具体核算方法符合准则。

准则中规定的会计政策是原则性的。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在保单框架中制定相关的具体办法。比如在收入准则下,根据履行义务的条件,在某个时点确认为单项履行义务。然后,在制定具体的可执行方法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应当取得的主要证据。这些侧重于时间和证据的具体方法需要符合相关收入政策下的原则。

在IPO实务中,对会计准则理解不当,过分追求可控性,或者简单核算,都可能导致会计方法不当。

(二)IPO会计方法的可控性

可控会计方法是指在应用过程中易于控制,从外部审计的角度更容易验证的会计方法。具体来说,在会计政策层面,会计确认的基础需要是完全可验证的;在会计估计层面,要求尽可能限制过于自由的会计估计。

从外部审计的角度来看,方法和过程越可控,财务操纵的可能性就越小。会计方法的可控性是从客观性、可比性和谨慎性三个角度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综合判断。

1.客观性

(1)会计确认的客观性。

会计确认的客观性是指对于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事项,尽可能选择更加客观的外部证据作为关键业务证据,而不是仅仅选择真实性取决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证据。会计确认的前提是判断一项交易的经济实质。对于某些交易,经济实质是有选择余地的,不同的选择可能导致客观性差异显著的会计确认。在这种情况下,IPO公司一般会根据会计确认的客观性来选择经济实质。

在收益准则下,一项履行义务既可以具有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特征,也可以具有在某一时间点履行的特征。业绩进度可能仅由企业内部的成本进度决定,而成本进度高度依赖于成本归集和成本预测的内部控制系统,往往缺乏必要的客观性;以客户验收作为时间点法下的确认时间点,客户的竣工验收显然比企业内部的成本明细表更客观。两种方法相比,基于外部审计的一次性收入确认法显然更具可控性。

开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也是关于会计政策客观性的典型选择。对于大多数科技型企业的R&D活动,费用处理和资本化处理都是准则层面可选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大多数情况下,开发支出是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开始和结束都没有客观证据。开发支出的收取也完全取决于内部控制。与所有费用的选择权相比,开发支出资本化是一种不可控的核算方法。

(2)会计计量的客观性。

在会计计量的实际应用中,存在计量基础和计量方法的客观性问题。会计的客观性主要体现在减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年限、坏账减值比率、存货跌价准备等方面的主观判断。根据业务和资产的实际情况。

2.相似性

可比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IPO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整个报告期内保持一致,没有随意变动;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核算方法的选择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尤其是同行业可比IPO公司。可比的IPO公司都是经过长期审计磨练出来的,重要事项一般都会形成一两种主流的核算方法。如果一家IPO公司对同一事项采用了与大多数可比IPO公司不同的会计方法,这很可能意味着其采用的方法是不正确的或不可控的。

3.警告

会计谨慎性原则要求所使用的会计方法不应高估资产或收入,低估负债或费用。在计量方面,收入计量中可变对价的估计和或有事项中预计负债的估计应考虑谨慎性要求。在确认方面,当一项履行义务有两个正确客观的收入确认时间点时,选择较晚的时间点也是审慎的。

如果一种会计方法同时具有客观性、可比性和谨慎性,那么它就是最好的可控方法。如果这三个属性不同时具备,客观性应处于优先地位,即在保持客观性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与同行业更具可比性、更谨慎的核算方法。

(3)正确性和可控性的关系和趋势

正确性是IPO核算方法的前提,可控性必须建立在正确性的基础上,但有正确性的方法不一定是唯一的。IPO应该选择相对更可控的方式。

正确性和可控性在IPO实践中也是一个不断相互修正的过程。这里有两个关于它们之间关系的例子。

1.股份支付计量方法的变化

2021年5月,财政部发布《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对判断授予员工的股票锁定期是否实际属于服务期限条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案例公布前,实务中锁定期往往被判定为“无确定服务期”,因此部分IPO公司在当期授予期内一次性确认全部股份支付费用。这种处理不违反会计准则,具有良好的可控性。

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公布后,“一次授予当期所有股份支付费用”已经成为一种不正确的核算方法。根据正确性原则,部分IPO公司将股份支付由一次性收费改为根据等待期分阶段收费。等待期的确定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实践中等待期的确定有很大的调整空间,实际上对业绩的控制力很小。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按照金融工具的标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历史迁移率不断调整,但在IPO实践中按固定比例计算坏账仍是主流。报告期内,固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明显比变动比例更可控,但在遵守正确性方面存在一些瑕疵。

基于注册制下IPO审计准则公开透明的趋势,从IPO实践中的审计特点来看,具体的论证最终将围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结论展开。有可控方法的地方,对客观性的要求越来越清晰,可比性和审慎性的定量分析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不是定性分析。从趋势上看,IPO核算方法的正确性会越来越重要,正确性前提下的可控性会越来越突出。

02

建立有效的IPO内部控制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这是核准制和注册制下首次发行方式的共同要求。可见,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上市的重要条件,IPO公司需要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IPO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应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基础。在IPO报告期内,应通过中介机构的上市辅导,对财务内控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或修正,达到与上市公司要求一致的财务内控水平。

IPO审核的核心是“找出一个真实的公司”,因此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目标是IPO公司内控最重要的目标,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是IPO内控建设的重点,包括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加强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主要业务周期的内控建设和加强有效执行。自IPO注册制实施以来,IPO的内控要求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1.内部控制审计的开放性

随着注册制下的IPO审核越来越公开透明,在审核中,往往要求IPO公司公开披露相关业务或事项的实际内控制度,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必要的整改,是否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有些问询甚至要求IPO公司充分披露其内部控制手册的内容,这显然对IPO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规范化。

在证监会最初的问题解答中,明确了与基金管理相关的财务内控不规范问题,并要求IPO公司和中介机构逐一核查。如果报告期内存在违规行为,应详细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性质和整改情况。对基金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要求,不仅是基于不规范的基金行为很可能违法,更重要的是要防止IPO公司通过不规范的资金流向为财务造假提供资金周转渠道。

03

防止IPO财务操纵

财务操纵,原则上可以分为财务造假和业绩粉饰两大类。金融诈骗就是金融诈骗。业绩粉饰在性质上属于盈余管理的范畴,是一个中性概念。但是,过度的业绩粉饰也会扭曲经营业绩。

(一)金融操纵的方法

财务造假和业绩粉饰是管理层基于主观意图组织实施的。从方法上看,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都用。

1.金融欺诈的方法

财务舞弊的会计方法是指管理层以操纵利润为目的,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IPO过程中,通过会计手段造假的情况很少。第一,由于会计方法的应用相对直观,IPO期间的滥用很容易被核查和审计发现。第二,会计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将结果来回移动,不产生真实的虚假利润。

财务舞弊的非会计方法是指管理层为虚增报表业绩而实施的业务和交易舞弊。业务造假往往是系统性造假,即先设定利润目标,再编造业务流程,最终通过会计系统反映到财务报表中。与会计方法相比,非会计方法是业务或交易欺诈的源头。虚假的业务和交易与真实的业务和交易有相同的流程,流程是隐蔽的,更容易大规模虚增业绩。因此,实践中的IPO欺诈大多属于经营活动欺诈。

2.粉饰业绩的方法

业绩粉饰是一种盈余管理行为,通常限于不损害正常经营或扭曲正常业绩,相关业务或交易也应限于正常的内部控制程序。如果盈余管理是以实现设定的利润水平为最重要的目标,管理层采取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或不可持续的管理方法,显然是过度的业绩粉饰,即使实现了短期的利润目标,也很可能给未来的持续经营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业绩是否过度粉饰没有明确的边界,所以在IPO审核高度强调“真实公司”的场景下,所有的业绩粉饰都可以归入IPO财务操纵的范畴。

和财务造假一样,业绩粉饰包括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在IPO实践中,由于审计强调会计方法的可控性,选择不可控的会计方法来提高业绩,大致相当于用会计方法来粉饰业绩。粉饰业绩的非会计方法是管理层调整正常业务而非虚构业务。常见的非会计方法包括为客户放宽信用条件以促进短期销售增长,延迟广告投入以减少销售费用,短期内减少员工工资。业绩粉饰的非会计方法与财务造假有本质区别,区别的核心是业务的真实性。

(2)金融操纵的验证

防止IPO财务操纵最重要的手段是保荐人和会计师对IPO公司的财务核查。保荐机构对IPO公司财务的尽职调查和会计师对IPO公司的独立审计,应当以财务操纵的核查为导向和重点。

财务操纵的验证既包括会计方法对财务操纵的验证,也包括非会计方法对财务操纵的验证。非会计方法涉及验证IPO公司业务和交易的真实性。中介机构可以评估会计方法的可控性,分析内部控制的缺陷,以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相互确认为核心进行财务分析,检查银行资金流、关联方、客户和供应商、分销商最终客户等重要事项,最终识别IPO财务中的财务操纵信号,从而防止报告期内IPO公司发生重大财务操纵。

对于IPO公司和中介机构来说,按照上市标准需要规范的财务事项繁多而复杂,财务规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没有一套正确的框架,很容易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窘境。因此,我们需要基于打造IPO“真公司”的思路,深入理解IPO财务框架的三个维度,并重点研究不同维度下的财务处理核心原则,从而全面、系统、有效地推进IPO财务框架下的IPO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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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的详细介绍和对IPO finance 框架及其特点的探讨。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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