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交的保费是多少计算方法例题,你知道?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级至八级)的自然人,包括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交的保费是多少计算方法例题,你知道?
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级至八级)的自然人,包括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和岗位。目的是保证残疾人和健全人享有平等的合法劳动权利,保障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俗称“残保金”)。
按比例对申报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至八级)的人员),自2022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期间,以后每年在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为工作人员或者依法与就业年龄内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残疾人月工资)不能低于2320元),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至二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至三级)人员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纳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经签订协议达成一致后,应当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实际安排的人数和在岗职工人数。不允许重复计算。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
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残保金怎么算?申报期
剩余保费按年收取,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即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报告期为2021年的剩余保费。
注:2022年新注册企业无需申报残保金,2023年应开始申报。
申报计算
计算公式:每年缴纳的残保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
×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年薪
。在职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人数。企业临时生产经营需要招聘的实习生和兼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季节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从业人数;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季节性用工,不算。按照本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计算(=12个月加除以12),结果必须是整数。四舍五入由单位自己决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计局文件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工资总额不包括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指一般员工的税前工资。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用人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费款所属期2021年的残保金,使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2020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作为上限指标。(即112886元*2=225772元)。申报方法剩余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税务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并在申报期内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残保金。
注意:
未雇佣在职职工或未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也需要进行“零申报”。享受政策减免的用人单位也需要进行申报。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在当年不需进行申报(包括零申报)。法人是申报残保金的主体吗?分支机构需要单独申报吗?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是否征收范围取决于登记的类型。以下登记类型不纳入征收范围: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澳台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个人合伙、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个人、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分支机构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需要正常申报缴纳残保金。
救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只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就可以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暂免。
,无工商登记注册三年内的要求。在申报时,如果符合减免政策,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里填写职工在职职工人数时低于30人时,系统会自动判断,注意注册类型为企业的,才能享受30人以下的减免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如果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那么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阶段递减。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北京市规定的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会计处理
政策文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财政部会计司官网“企业会计准则”栏目发布的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问答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借:管理费-剩余保险
贷款:银行存款-XX银行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款:其他收入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不能税前扣除)贷款:银行存款-XX银行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剩余保费计算方法例题缴纳的详细介绍,什么是剩余保费你知道?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残保费缴纳计算方法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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