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需要家属签字么20岁,日本新规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8 19:59:37

导读:堕胎需要签家属吗?20岁,日本新规据彭博5月20日报道,政府正在起草一份计划,将药物流产合法化。但是,要求妇女在购买堕胎药物之前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在此之前日本的法律明文规定,

堕胎需要签家属吗?20岁,日本新规

据彭博5月20日报道,政府正在起草一份计划,将药物流产合法化。但是,要求妇女在购买堕胎药物之前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

在此之前日本的法律明文规定,只有手术流产才是合法的,而且还需要配偶的同意,或者孕妇怀孕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会给予例外。这只取决于孕妇的意愿。

被剥夺的妇女堕胎权

除了日本,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对堕胎还有很多复杂的规定。24个国家完全禁止堕胎,而包括日本在内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规定只有在影响产妇身心健康,不利于母亲和胎儿健康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其他国家规定,堕胎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如强奸、乱伦或胎儿畸形。包括法国和德国在内的另外27个国家允许在一定的怀孕时限内堕胎(最常见的是12周)。

那为什么日本堕胎药的合法性是这次的热门话题?这是因为日本的药物流产是完全不合法的,而且夹杂着日本对女权的玷污和两性的文化缺陷。今天策展人带你聊聊各国精彩的堕胎情况和日本扭曲的观念。

美国高等法院优先考虑女性堕胎权

5月初,美国各地区掀起了保护女性堕胎权的浪潮。发生了什么事?

据悉,今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份草案被泄露。草稿长达98页,内容引用了许多法院判决、书籍和权威论文。然而,如此精心策划的草案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推翻“罗诉韦德案”。一旦实施,意味着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女性堕胎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女性堕胎将被全面禁止。

什么是罗伊诉韦德案?

Loewed的案件是1973年美国对妇女权利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此案的胜诉开启了美国女性合法堕胎的先河。在此之前,美国法律禁止堕胎。同年,美国最高法院指出女性堕胎权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并提出了三段论。

第一,女性有权选择在第一次妊娠,即妊娠1-13周之间和第二次妊娠14-27周之间终止妊娠。第二,在妊娠晚期,州政府为了保护孕妇的生命安全,有权禁止堕胎。

罗德尔案可以说是上个世纪美国女权主义在女权上的一次胜利。这次草案曝光后,各地出现了妇女游行,认为这是美国妇女权益的大倒退。5月11日,美国参议院以49票赞成、51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女性健康保护法》。似乎这是被压垮的女性堕胎权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妇女健康保护法》旨在通过立法在全美牢固确立妇女的堕胎权。对此,美国总统拜登也表示,堕胎权是女性的一项基本权利,并呼吁美国当选官员站出来保护女性的堕胎权。

精彩手术——跨国堕胎

2020年10月22日,波兰宪法法院通过了计划生育法的终审判决,几乎剥夺了波兰女性的堕胎权。随后,包括堕胎合法的德国在内的波兰多个邻国迎来了跨国堕胎潮。德国柏林的波兰移民开始自发组织起一个名为“芭芭拉阿姨”的女性互助组织,在整个11月,他们协助源源不断的越过边境进入德国堕胎的波兰女性。这一判决在波兰引起大规模抗议。

这部法律是欧洲国家对女性堕胎最严格的要求,只允许三种情况下合法堕胎;首先,怀孕对母亲造成生命威胁或永久性健康伤害。二是因强奸、乱伦等犯罪原因怀孕。第三,胎儿有医学层面的先天缺陷。

然而,宪法法院在判决中强调“允许胎儿因先天缺陷而堕胎”违反了波兰宪法中保障平等生命权的原则,因为所有生命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应该根据先天缺陷或疾病对生命进行筛查。

因此,这意味着即使是先天畸形或唐氏综合征等遗传病也不能成为终止妊娠的法律依据。

波兰的这个法案可以说是彻底剥夺了中国女性堕胎的权利。

女性地位堪忧日本

日本的堕胎药物合法化,相对于其他国家明文禁止堕胎,似乎显得“人性化”,对于日本女性来说,也是对日本大男子主义的侵蚀。因为其合法性是建立在需要配偶同意的基础上的,这无疑切断了女性的生育决策权。如果不生,需要男方同意才能堕胎,再次削弱了女性在日本中的地位。

日本妇女权利

;日本虽然是发达国家,但男女平等程度是世界最低的。直到今天,日本依然保持着男人主宰世界,女人主宰世界的固定思维观念。而且,由于女性权益长期受到不平等对待,不仅在日本男性中根深蒂固,就连女性也不在乎。著名的传统“观复姓氏”。就是日本里的女人即使嫁给了男方也要跟男方姓。这在欧美等国家是很常见的。比如我们曾经的国民女神林志玲,现在结婚很久了就叫黑泽明四郎日本。在日本选择不改姓是违法的。

本来这个传统是可以打破的。2021年有议员日本提出“夫妻婚后可以自由选择姓氏”,但以丸川朱为代表的50人坚决反对。这个丸川玉代是女的,她的身份不是一般的主管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奥运大臣。这一立场本应倡导性别平等,但作为女性,她坚决反对自由选择姓氏。这其实不是个例。在日本中,在男女平等这件事上,很多女性就像被禁锢在思想里一样。这种情况不仅要求政府在法律上给予女性更多平等的权益,也要求男女之间的观念打破这一层面。

除了男女不平等,日本堕胎还导致了日本性教育的缺失。

虽然日本避孕套在中国很受欢迎,但是日本由于中国的性相对开放,与男性发生性行为的年龄比其他国家要早,避孕意识薄弱。因此日本女性的平均堕胎年龄趋于年轻化。但是堕胎需要配偶同意的问题逐渐泄露出来。

2021年6月,日本在爱知县西尾市的一个公园里,塑料袋里发现了一具婴儿的尸体。附近的厕所里有很多血。据推测,有人在厕所生下婴儿后将其遗弃,扔进了灌木丛中。警方很快确定了嫌疑人,一名22岁的女大学生,住在公园附近,在一所职业学校学习。不久,她因涉嫌弃尸致死及其监护人被逮捕,并被控上法庭。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女性堕胎权的悲剧。得知自己怀孕后,男女双方协商后决定打胎。后来,这名女子去了爱知县咲夜市的一家医院,医院按照程序说,需要男友签字同意才能做手术。她回去找男朋友,男朋友没签字,导致当月没有安排手术。随后的一个月,女孩去名古屋的医院预约了手术。医生还告诉她,需要男友的“同意”。联系女孩的男朋友,告诉他:“如果我现在不做手术,以后就做不了了。”

但是男朋友突然开始躲起来,消失了。她联系不上他,得不到“同意”,不能去医院,堕胎。后来女生连续联系了几家医院,都因为拿不到男方的同意书而被拒。直到胎儿超过22周,才可以堕胎,这就导致了开头的一幕,女孩生完孩子就弃婴。

这件事最后的悲剧是,女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男孩根本没有受到惩罚。这件事说明了日本在女性堕胎中的弊端。并不能保证更多的女性权利。怀孕生子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就算遇到不负责任的男人,也只能自己承受。这对女性极其不公平,

这一次堕胎药的合法性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只是避免了高昂的手术成本。据报道日本的女性如果想堕胎,必须去医院堕胎。这个手术不属于医保,属于自费范畴。堕胎手术的费用在10万日元到20万日元之间,相当于5000到10000人民币。这笔钱对于有收入的女性和没有收入的女性都是很大的负担。而且堕胎的人大部分还是学生,甚至有的女性还要去定制店打工赚钱支付堕胎费用。

堕胎是女性权益的一个很小的缩影,不公平的待遇导致了无数的问题。即使在发达国家,妇女权益也一直是全世界人类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正因如此,我们不禁感叹,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我们国家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可以做个对比,用肉眼看看。我不禁想起了那句话。如果你住在中国,玩得开心!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家属20岁需要签日本新规堕胎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堕胎是否需要签家属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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