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强制缴纳范畴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8 13:46:57

导读:Is 住房公积金强制,is 住房公积金强制范畴回顾案例朱于2008年加入公司,公司一直没有为他支付住房公积金。10年后,朱辞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期间,公司未提

Is 住房公积金强制,is 住房公积金强制范畴

回顾案例

朱于2008年加入公司,公司一直没有为他支付住房公积金。10年后,朱辞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期间,公司未提交证据。故公积金中心判令公司为朱某缴存公积金7万余元,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通知书。法院认为,通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法院承认其合法性,并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提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迟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纳。

本案中,公司辩称,朱入职之初即要求公司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故公司无义务为其缴纳公积金。法院认为,首先,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其次,即使朱确实有此故意,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职工单方作出的免责声明并不构成用人单位免除该法定义务的正当理由。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一是单位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登记缴存或者设立账户,或者逾期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查处。

(作者单位:北京二中院)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以及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范畴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公积金是否强制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