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4 20:56:08

导读:详情介绍一下,劳动合同至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常律师:你好!我和公司签过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这个劳动合同到期了。我想继续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了。请问:我可以要

详情介绍一下,劳动合同至期后公司不再续签。

常律师:

你好!

我和公司签过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这个劳动合同到期了。我想继续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了。

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

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您与公司劳动合同至期后因公司原因拒绝与您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除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外,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链接:

Law 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散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散劳动合同;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终止,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散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据劳动早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介绍一下、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费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公司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