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罚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0 21:47:57

导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好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好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和评论,以及对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

第三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二章许可

第五条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超出许可范围进行互联网新闻/。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编辑出版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第六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牌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合法成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和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三)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采编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

(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五)具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集发布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单位)或者新闻宣传部门的主管单位。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单位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应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第七条任何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经营企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境内外合作单位,应当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申报安全评估。

第八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获取和业务应当分离,非公有资本不得参与互联网新闻信息获取和业务。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并决定;申请人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并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并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批准,颁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牌照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许可受理和决定情况。

第十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牌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主要负责人和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采编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的资格;

(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系统;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经营

第十一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应设立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的信息内容全面负责。主编应当具有相关经历,符合相关条件,并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并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并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记者证。

第十二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日志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编辑、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扰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与其平台注册的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开设公众账号的,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时,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并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内容。,且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在转载新闻信息时,应当遵守著作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含有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或者前款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主要负责人、主编、主管单位、股权结构等影响许可条件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用新技术、调整和增加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应用功能时,应当向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申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

第十八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明显位置标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门户网站,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完善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依法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

并且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方式,接到举报后要依法处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方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与国务院电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协作,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经营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如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到期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则该许可证将不予续期。

第二十四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新闻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本规定进行处理,然后移送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国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和网络出版服务另有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罚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你能知道互联网新闻/[/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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