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17: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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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义务发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时间如何确定义务发生?

如何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义务发生”的纳税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受让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义务如何确定?以你为例快速掌握!

小明公司于2022年4月购买了一块土地,并与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但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土地城镇税。

合同中规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从次月起缴纳城镇的土地使用税。

比如小明,2022年4月和国土局签约。合同规定土地将于2022年7月交付。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8月起。

总结:以上内容是如何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发生时间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对土地使用税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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