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区别联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担保。一旦给别人提供担保,不管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当债务人不能还钱的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区别联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担保。一旦给别人提供担保,不管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当债务人不能还钱的时候,债权人就会来找担保人还钱。让我们通过法律服务-兴捷服务-兴捷企业服务-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边肖来了解它!
主要区别在于他们承担责任的时间不一致,责任不一致。简单来说,一般情况下,担保的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较晚,担保责任较轻。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承担担保的时间点越早,担保责任越重。所以从担保人的角度来说,最好是给别人做一般担保人,而不是连带责任担保人。
再来看法律。《民法典》第68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你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债权人(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实际欠钱的人)或者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而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法院判决后,债权人先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能从债务人处找到足够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
但是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根本不是这个程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一旦债务到期,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如银行,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也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银行有选择权。这时候保证人就不能说,你要先起诉债务人,等他的财产当庭执行后还没有支付的时候再起诉我。你这么说,法院是不会批准的。
我们注意,银行在贷款的时候,他的合同,如果有担保人的话,都是约定连带责任担保。因为这种担保形式更有利于保护银行的利益。但对担保人不利。所以,你要给别人提供担保,一定要看清楚,你拿的是什么样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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