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未按判决书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10:48:02

导读:双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与判决书绩效期间的债务利息不一致。在判决书中经常写道,被告未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双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与判决书绩效期间的债务利息不一致。

在判决书中经常写道,被告未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双倍履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延迟性能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什么?如果被告按照判决书不履行,我们申请执行时如何计算?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不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履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司法解释〔2014〕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重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一般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是否同时存在“延迟性能利息”和“一般债务利息”之间的重复计算。

至于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香山公司、陈玲霞、方东洛双倍给付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是否重复计算,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双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款项。本文收集的利息在性能上有利息延迟。利息的延迟履行不同于一般的债务利息,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是民事强制执行措施之一,其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以利息的延迟性能和一般的债务利息有本质的区别,两者同时计算并不冲突,所以不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可以看出,延迟履行期利息是一个通用概念,它包括两部分:通用债务利息和双部分债务利息。这两个部分互不包含,互不交叉,在延迟履行期间共同构成利息。

三。延期履行期的计算方法债务利息

《关于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双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双倍部分债务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最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中指出,“1.75 ‰的日利率,是将过去十年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平均值折算成日利率得出的。"

比如“最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比如2015年6月30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债务人应当在三日内支付债权人贷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自2015年1月1日起至贷款全部还清之日按每日0.5 ‰计算;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双倍赔偿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于2015年9月1日还清全部债务。

一般债务利息=贷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利率×实际延迟履行天数= 10000×0.05%×60 = 300(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8月31日

双倍部分债务利息=贷款本金× 1.75 ×实际延迟履行天数= 10000×0.0175%×60 = 105(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8月31日60天)

延迟履行期开始前一般债务利息=贷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利率×延迟履行期开始前实际天数= 10000× 0.05 %× 183 = 915(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计算至包括生效日在内的履行期届满日,即2015年7月2日,而非2015年6月30日

债务人债务=本金+一般债务利息+双倍部分债务+一般债务/[/k0/延迟期开始前应支付的钱。

总结:以上内容是双付款延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不跟判决书延迟演出期间债务利息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延迟演出期间你能了解债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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