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干货!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梳理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6 21:22:16

导读: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干货!企业所得税整理共同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企业所得税中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问题一直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要内容。现在是报税期,我们已经解决了3大类9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干货!企业所得税整理共同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中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问题一直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要内容。现在是报税期,我们已经解决了

3大类9项。

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干货,大家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个

基于收入的扣除

一个

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税前扣除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事宜公告如下:

一是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白酒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百分之三十

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二。对已签订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可从企业中扣除,也可根据分摊协议部分或全部收取给另一方扣除。对方在计算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税前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不计算按上述方法向企业收取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和佣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1.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未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的,准予扣除。

保险企业

: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

18%

(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企业

:根据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员工、代理人、代表等)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5%

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和佣金。除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或其他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向相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发行权益类证券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基于利润的扣除

公益捐赠

(一)限定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占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公益捐赠全额扣除

01

扶贫捐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9号公告):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对目标扶贫地区的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政策实施期间,目标扶贫地区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02

疫情防控捐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

企业和个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基于工资的扣除

员工福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开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交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

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公告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入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在税务机关委托征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入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征收凭据税前扣除。

员工教育基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k1/](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应单独核算,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K1/]》(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工作或就业的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

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中组发〔2014〕42号)和《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中组发〔2017〕38号),列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得超过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

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2%

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上海市税务局。

编辑:颜瑜宋淑娟(010)61930016

总结:以上内容为最新企业所得税定律全文,干货!企业所得税共同费用税前扣除比例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律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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