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韩兰香危房拆除重建报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5 11:32:53

导读: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韩危房公布了拆迁改造项目审批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源:湘桥区市人民政府-配方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韩危房公布了拆迁改造项目审批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湘桥区市人民政府-配方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位于湘桥区西新街步署街72号的韩危房苏玉贤拆迁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报批前公示。宣传内容如下:

雇主(个人):苏玉贤

建设项目名称:韩危房拆迁改造报告

建设地点:湘桥区西新街步墅街72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3.2平方米(住宅楼1层)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6日(10天)

上述项目详情可前往潮州大道北段湘桥区自然资源局五楼,电话2398657。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表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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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汉危房拆迁改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前置公示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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