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南调整2022 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福利。9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伤残津贴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南调整2022 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福利。
9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伤残津贴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我省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伤残等级等调整金额。
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偏向待遇水平较低的人员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和供养亲属养老金的不同情况,我们确定每个人每月增加的金额:
伤残在津贴方面:伤残一级155元,伤残二级145元,伤残三级135元,伤残四级125元,伤残五级115元,伤残六级105元。在家属抚恤金方面,
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5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75元)。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对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工伤的供养亲属津贴和抚恤金再增加10元。
按上述调整标准调整后,相关待遇仍达不到以下标准的,统一调整为以下标准:伤残津贴:每人每月2725元。受抚养人养老金:
配偶每人每月1480元(孤寡老人16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111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230元)。生活护理费方面,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调整按照《关于使用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核定。
等级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待遇水平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费用由伤残津贴、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资金渠道支付。伤残等级为5、6级,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调剂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受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含安置退休人员)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1-4级老工伤人员待遇的河南省意见》,1-4级老工伤人员不符合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的,不执行本通知中伤残津贴的调整,执行2022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来源:全媒体、大象新闻、郑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南调整2022 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福利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理解河南省工伤保险规定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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