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2022,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生条例施行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2 18:50:59

导读: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和计生条例1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生效。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再婚夫妻不受婚前生育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和计生条例

1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生效。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再婚夫妻不受婚前生育子女数量的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关于再生育鉴定和出生登记,明确生育三个子女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患有医学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的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婚夫妇不受婚前生育子女数量的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如果算在一起生育,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关于假期,根据意见,依法结婚(不含再婚)的职工,在享受规定的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共计158天。同时,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享受30天护理假,期间不按生育子女数叠加。

关于夫妻育儿假,根据意见,依法生育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子女年龄在0至6周岁的,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根据意见,父母一方住院治疗期间,每年给予20天护理假;可以一次服用,也可以分几次使用。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根据意见,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领取《光荣证》;对2016年1月1日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荣誉证书。夫妻双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奖励和扶助待遇。领证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交回《光荣证》,终止享受相关待遇;之前享受过的待遇不退。

来源:安徽日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2022,新修订安徽省人口及计生条例实施情况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了解安徽省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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