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出差别踩这些红线!官方解读来了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7 23:31:09

导读:资金交易结算的应用范围票据,按这些红线有区别!官方解释来了来源:经济日报最近关于公职人员向接待单位支付差旅费、餐费、交通费的最新规定,引来了来了众多吃瓜群众的围观。一

资金交易结算的应用范围票据,按这些红线有区别!官方解释来了

来源:经济日报

最近关于公职人员向接待单位支付差旅费、餐费、交通费的最新规定,引来了来了众多吃瓜群众的围观。

一轮强势围观之后,你出多少饭钱和交通费?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但是,接待单位不收费怎么办?如何开具和保存报销凭证?地方政府是否执行与中央政府相同的标准?这些问题你可能都不知道。

放心吧!今天,财政部对来了的官方解读,对上述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看清楚,不要踩红线!

接待单位不收费怎么办?

除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顿工作餐外,餐费自行结算;

在单位食堂,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付费;

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每日伙食补助标准的20%支付,午餐、晚餐按每日伙食补助标准的40%支付;

……

为什么,我想大家都已经说得很清楚明白了。

值得注意的是,“接收”也是标准化的!

财政部明确,在强调出差人员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并主动支付的同时,要求接待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拒绝接待。

“按规定收费”的目的是防止少收费,杜绝差别待遇。

“不拒收”就是解决以前接待单位不愿意或不敢接待的问题。

如你所见,不仅公职人员有出差期间禁止跨越的红线,接待单位也有接待过程中必须守住的底线!

发票难开难存。我该怎么办?

发票在手,报销无忧。

但是发行难,保存难票据,这是商旅人士经常面临的实际情况。毕竟市内差旅餐费、交通费的收付管理具有收付频率高、金额小的特点。

对此,通知作出了四项规定:

1.坚持规范管理和简化操作并重的原则;

2.接待单位应及时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

3.如确实无法开具上述凭证,可开具其他收据;

4.票据由出差人员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本条第四款意在解决部分基层接待单位无法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在强化个人责任的同时,有效解决财务人员审核难、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

有了票据,就有了报销的依据。这些规定不仅实用,而且详细,解决了商旅人士的许多烦恼。

中央单位有了标准,地方人员怎么办?

中央商旅有实施标准和明确的实施时间表(2019年8月1日起)。

那么,当地人呢?

财政部政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差旅费、交通费收缴管理规定。

同时,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实施时间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很多网友关心的是,地方标准一定要和中央完全统一吗?

不要求在具体内容和操作方式上完全统一,但在原则要求、凭证签发、账务处理等方面应与《通知》的规定保持一致。

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财政部负责制定中央层面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各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差旅费管理规定,但不得突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

在当地工作的网友很快就能拿到执行标准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在执行中成型,再明白的规定,最终也是糊涂账。

请把它传给你的朋友和亲戚。只有熟悉政策,才能远离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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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基金交易结算票据的适用范围。如有不同,按这些红线!官方解读来了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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