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怎么分配,再婚夫妻离婚后是否拥有对方房产的继承权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5 15:12:58

导读:二婚中谁是第一继承权以及如何分配,再婚夫妻离婚后是否拥有对方的财产继承权王芳和顾大海是再婚夫妻,顾志是顾大海与前妻所生的儿子。2021年初,顾大海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和部分

二婚中谁是第一继承权以及如何分配,再婚夫妻离婚后是否拥有对方的财产继承权

王芳和顾大海是再婚夫妻,顾志是顾大海与前妻所生的儿子。2021年初,顾大海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和部分存款。为了争夺这套房子的所有权,王芳与顾志反目成仇,一纸诉状将顾志告上法庭。韶关浈江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芳不享有继承权,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告: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享有继承权

2009年,王芳认识了顾大海,在约会的时候,他们觉得感情很融洽。2011年,他们结婚了,婚后过着幸福的生活。2017年,王芳与顾大海协商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王芳的描述,这两个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天气不可预测。2019年以来,顾大海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需要经常去医院。为了就医方便,两人商量搬到市区顾大海名下的一套房子里。2021年初,顾大海在医院病逝。而顾大海名下的房子,自然由儿子顾志继承。

王芳认为,她认识顾大海后就同居了,婚后更加恩爱。2017年的离婚不是因为感情问题,而是双方协商好的‘假离婚’,目的是解决去广州的问题,然后在她户口随孩子(与前夫有孩子)搬到广州买房后再婚。王芳说,在古海的疾病治疗的整个阶段,她从未放弃并精心照顾它。另一方面,古籍记载,多年来不管古海,未尽到赡养义务,废弃古籍记载失去了法律地位继承权。你应该分享你的遗产,而不是仅仅被古老的记录所占有。

被告:父子关系不错,但原告没有继承权

面对王芳的指责,古智断然表示,她参与遗产分配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顾志说,虽然他的父母离婚后不和父亲住在一起,但父子感情很好,双方经常互动,互致问候。顾大海生病后,经常往返于工作地和韶关之间看望父亲。在古代,大海有养老金收入,私人财产出租收入,还有自己的赡养费和其他近亲的补贴。它在经济上完全独立,根本不需要王芳的财政援助。顾大海病后采取保守治疗,一直能活动自如,精神状态良好。后来亲戚也雇了护士。相反,王芳和他的父亲主要住在广州。他怎么能照顾好他们,永不放弃呢?

顾志认为,王芳不是继承人,他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也不能证明自己对顾海做了大量的抚养,没有得到任何对价。他的参与遗产分配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法院:王芳不享有继承权

镇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被继承人顾大海死亡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他的父母比他先去世,他的儿子是他的继承人。王芳与顾大海于2017年登记离婚,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结束,不能再相互继承。对于涉案房屋的继承,顾海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所以涉案房屋应该是合法继承分配。顾大海本人有固定收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名下有房,膝下有子。以上可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不存在经济上被赡养的问题。王芳与顾大海离婚后,在法律关系上,没有义务照顾顾大海的生活,给予其精神上的安慰。他们对顾大海的情感自愿照顾与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王芳要求继承顾大海的遗产于法无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驳回王芳的诉讼请求。

[全媒体记者]潘于君

[记者]徐国伟

【作者】潘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创造更多价值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二婚中谁继承权是第一以及如何分配、再婚夫妻离婚后是否拥有对方财产继承权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二婚中谁是第一有帮助和参考继承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