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证明是什么意思?,最后人把& quot;误工费& quot;说话清楚了生活中,我们总会听到“误工费”这几个字。最常见的话就是两车擦碰,求误工费无责,但是怎么适用呢?如何证明收入?什么情况下可
证明是什么意思?,最后人把& quot;误工费& quot;说话清楚了
生活中,我们总会听到“误工费”这几个字。最常见的话就是两车擦碰,求误工费无责,但是怎么适用呢?如何证明收入?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误工费?等等,边肖认为我的大多数朋友都不明白。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些谜题吧!
1.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在受到伤害至完全治愈期间,因不能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应支付给赔偿权利人的收入。
2.误工费赔偿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的判决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损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其实就是误工费的范围。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降低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劳动而造成的实际收入损失、因失去某项工作机会而造成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发生的相关费用2。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使被害人在治疗期间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是以被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基础,而不是以临时劳动合同为基础的报酬。但是,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动收入构成了被害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这种收入的不确定性,应当将这种被害人认定为无固定收入人,按照无固定收入人的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4.误工费损失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①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②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工资相当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误工费计算,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数。
5.误工费计算有哪些特例?
①被害人兼职时误工费的计算。
如果被害人在自己的工作之外还从事兼职的,其误工费的计算应根据其兼职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如果受害人能从兼职中获得固定收入,则以实际收入损失作为计算依据;如果兼职属于非固定收入,当受害人不能有效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时,不宜简单参照上一年度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而是要考虑受害人收入减少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兼职所投入的时间、精力、物力,合理确定一个赔偿标准。毕竟兼职收入和全职收入差别很大。
②受害人在国外工作时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确定。
实践中,有些受害人在我国境外工作,但当其在境外的工资远高于我国时,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学者们对此众说纷纭。有的认为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损失为标准,有的认为应按照我国的工资标准计算,还有的认为应取一个中间值。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的侵权行为适用我国法律,但适用我国法律不等于适用我国工资标准。由于误工费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收入的损失,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实际误工费,应当按照其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国外相关立法一般规定了用人单位连续支付工资义务的期间,受害人在此期间主张误工费不予支持;第二,根据公平原则,如果受害人的工资标准远远高于我国公民的收入状况,而我国公民又无力负担,则应适当降低误工费的赔偿金额。
6.证明误工费的金额需要什么?
至于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一个是收入状况的证据,一个是误工费的证据。
收入状况的证据可以包括:1。具体收入水平数据;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3.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也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损失时间的证据包括:1。一般情况下,按照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要开具医嘱,对休息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提出建议;2.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伤者误工费的证明;3.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延误工期的长短,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误工费证书格式模板
兹证明我公司员工(男,身份证号。:1111111111111111111)自……起在我公司工作,受伤前三个月员工平均工资为人民币/月。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日
7.学生问误工费,可行吗?
不能,但是可以主张护理人员的护理费,学术受损者可以主张适当的赔偿损失等。如果大学生从事兼职,那么有证据证明误工费是可以要求的。
8.家庭主妇可以要求误工费?
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工作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所从事的家务劳动可以支持和保障其他正常工作的家庭成员。她们无法正常做家务,连锁反应就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响。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9.车主撞了车要赔误工费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种交通事故误工费。但是,运营车辆还有其他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损失的批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
0.60岁以上的人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索赔误工费吗?
计算误工费的前提是原告是否有劳动能力,其收入是否因受伤而受损。工作能力和退休年龄没有必然的关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把男职工退休年龄定在60岁,女职工定在55、50岁,并不意味着退休职工丧失了劳动能力。如果有事实证明被害人在被害前具有劳动能力,因人身伤害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劳动,确实因误工遭受了收入的损失或减少,则视为无行为能力是不合理的。退休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待遇,是宪法规定的休息权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在城镇,退休工人再就业并不少见;在广大农村,许多老年人继续工作。所以,只要有收入减损,就可以索赔误工费。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金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以及工伤对劳动能力和收入的影响程度,酌情计算误工费。
11.未成年人受伤休息期间需要陪护吗?如有必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造成的误工费是否应由侵权人赔偿?
《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监护人应当积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和保护职责。
根据人身损害解释中误工费的规定,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产生的误工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鉴于误工费在人身损害解释中的适用范围较窄,无法对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详细保护。根据全部赔偿原则,应采取有目的的扩张解释方法,当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时,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误工时间应视为未成年人的误工时间。
但为彻底解决此类纠纷,建议立法将被害人未成年且无生活来源时,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造成的误工费损失,与被害人成年时的误工损失同等对待,以显示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周到完整,同时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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