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142号令,拖欠工资还有理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3 18:26:04

导读: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142号令,拖欠工资就要还有理这篇文章有3775个单词。读5分钟左右。距离上一次“欠薪风波”过去不到两个月,国美再次因为薪资问题成为舆论焦点。而且这次曝光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142号令,拖欠工资就要还有理

这篇文章有3775个单词。

读5分钟左右。

距离上一次“欠薪风波”过去不到两个月,国美再次因为薪资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而且这次曝光的内容更加夸张。正是国美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公开表示“只交社保不发工资”,并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明白未来半年到一年可能会拖欠工资。

北京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美电器“延迟支付未来半年至一年工资”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欠薪与员工“自愿承诺”?

据近日多方消息,国美电器董事长黄秀虹10月28日在鹏润大厦国美总部的一次股东大会上表示,12月底前公司只会为员工提供社保,不会再交了。同时,她补充道:从中长期来看,工资的支付将存在不确定性。会后公司会出具承诺书,员工可以各自去找主管签字。

随后,网上流传多张显示国美要求员工签署“自愿”共同度过难关的“承诺书”图片。

通过网国美“承诺书”的内容

相关图片显示,承诺书中第一条内容为“自2022年10月起,据了解,员工工资可能会在未来半年至一年内延迟发放。而我也准备在这段时间里互相帮助,与公司共渡难关。"

此外,这份文件中要求员工承诺的内容还包括“承诺调整积极心态,信任公司,忠于使命,勤勉负责”,“承诺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和品牌形象”,“承诺身体力行,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经营成果”。

11月4日下午,《金融投资报》记者试图联系国美电器,但发现电话接通后,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回答不了解情况,很快挂断。

然而,尽管国美三缄其口,但该事件引发的争议仍在持续发酵。比如#国美停发员工工资# #国美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理解延薪#等等,一个接一个成为热门话题。

有网友直接质疑“拖欠工资违法”;有网友吐槽黄光裕出狱后异常高调,称“我以为我要创造更多辉煌,结果是这样的”;有网友很同情员工,建议“相关部门应该调查”。

律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这一事件,北京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分析,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但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提到,“用人单位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临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的最长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还有的情况是,欠薪无故不发。“因此,当且仅当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情况属实,且征得工会同意延期支付工资后,用人单位方可以此为由向职工提出延期支付工资。

比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第二十六条提到的期限是“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期限为“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延期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的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拖欠工资应该有一个明确合理的期限。

但国美的承诺书中并未提及延迟支付工资是否经过工会同意,且根据北京市和深圳市的相关规定,即使生产经营困难,延迟支付工资也应有明确合理的期限,承诺书中并未提及。因此,国美“未来半年至一年延迟支付工资”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不仅如此,在劳动监察部门看来,类似的承诺书还建议“不要签”。

据中新经纬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一名工作人员警告,“如果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一些类似承诺书的文件,建议不要签。如果他们这样做,考虑到员工已经完全有能力,可能会出现不利的情况。员工之前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工资发放日期。如果违反了这个约定,就已经违法了。可以尝试向劳动监察部门立案。如果受理,我们将介入调查。”

律师杨表示,承诺书的第一条要求劳动者承诺接受从2022年10月到未来半年到一年的工资支付的不确定性和长期拖延。员工签署承诺书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员工与公司就缓发工资达成一致,接受缓发工资的安排。

当“未来半年至一年”的期限超过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时,如果劳动者签署承诺书,就达成了“自愿”支付工资的协议,可能会对劳动者日后以公司迟发、拖欠、拒发工资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途径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记者翻看近期各种渠道自称是国美员工的各种报道,不少都提到了“不得不签”的理由,比如“不签、不发工资”、“怕被人盯上不签”等等,还有人抱怨“这是变相逼人离职”。

对此,杨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已经对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构成了明显的障碍;第二,如果事实上发生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及时支付工资。

另外,即使签了,类似的承诺书也不是没有问题。有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可以有力支持承诺书导致的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认定。

另一方面,承诺书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之一的,由其引起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可能无效。

近年来风波不断的国美电器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国美近期第一次因拖欠工资、裁员等问题受到关注。

今年9月26日,多名国美员工爆料称,国美未在合同约定的最晚发薪日,即每月25日向员工发放8月份工资。同时,国美拖欠员工的半年业绩一直未发。当时#国美不按时发工资# #国美回应欠薪#等话题都上了热搜。

针对当时的欠薪问题,国美也对外回应称,目前运营正常。一旦经营好转,会第一时间为员工补足工资,同时兑现离职员工的相应补偿。

目前看来,公司当时所说的“第一次”仍然没有到来。

诸多问题暴露出来,黄光裕一手创办的“国美帝国”近况越来越受关注。在近期“拖欠工资”引发热议的同时,#国美零售五年半亏损超220亿#黄光裕夫妇已套现10亿港元#等国美相关话题迅速被关注。

题目中提到的国美零售(00493.HK)是一家由黄光裕夫妇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

国美零售8月底发布的2022年中期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21.09亿元,同比下滑53.46%;归母净利润29.66亿元,同比增长50.24%;2017-2021年期间,公司已连续五年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达到4.5亿元、48.87亿元、25.90亿元、69.94亿元、44.02亿元。也就是说,在财报公布后的最近5年半时间里,公司累计亏损约223亿元。

同样,该公司的股价也出现下跌。在去年2月达到2.55港元/股的“顶峰”后,开始一路下跌。截至11月4日收盘,公司最新股价仅为0.126港元/股,市值缩水超过95%。

在去年4月举行的国美零售全球投资者电话会议上,刚刚正式发布的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出席演讲。当时他表示,国美零售未来有两大机会,一是电器领域增长空间大,二是全品类市场广阔。

但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一般来说,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等。增持公司股票的人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很大的信心。相反,如果他们减持,往往代表相关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缺乏信心。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黄光裕夫妇持有国美零售205.84亿股;但在今年10月13日宣布的最新一波减持后,仅持有150亿国美零售股。也就是说,仅今年以来,这两对夫妇就减持套现超55亿股。

与此同时,近日在员工大会上宣布“延薪”的黄光裕胞妹、国美电器董事长黄秀虹,仅9月14日一天就减持公司股份7010万股,价值约1322万港元。

本文来自金融投资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142号令、拖欠工资支付有理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