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单位性质是什么意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高校改革实施意见来源:[人民网]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国有/[K2/]高校改革的意见”
单位性质是什么意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高校改革实施意见
来源:[人民网]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国有/[K2/]高校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通知》(中办发〔2020〕24号)精神,充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活力,不断提升国有文艺院团的演出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一是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高校改革
(1)明确国有文艺院校的功能定位。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骨干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自治区直属院团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深入挖掘自治区特色资源,积极承担自治区重大主题创作和演出任务,切实加强对盟市县院团的业务指导,努力成为全区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市级团场要根据自身艺术表演特点,完善创作和演出机制,强化区域优势艺术门类,加强对地方基层团文艺的专业指导和团队培养,更好地满足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院属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切实履行政策宣传、基层服务、惠民演出、艺术普及等职能。
(2)提高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校和团体的公共服务能力。
深化国有文艺事业单位院团改革,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齐木条例》,建立健全乌兰齐木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充分激发乌兰齐木活力和创造能力。整合为基层提供文化服务的各类资源,以“乌兰齐木+”带动区级、盟市、县(市、区)国有文艺剧团,通过组织“文艺轻骑兵”小分队,为基层群众提供文艺演出、理论宣讲、政策咨询。
(3)推动国有文艺院转企改制。
加强对企业转企改制高校的政策保障,妥善处置企业转企改制高校涉及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按政策保障其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基本待遇,支持企业转企改制高校通过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企业年金、发放额外补贴等方式妥善解决退休人员退休待遇问题。支持企业转制为机关、团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依法与演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持企业转化为高校知名成员到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所)兼职或挂职。支持企业转制为机关、团场,拓展农村牧区演艺市场。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转制企业和高校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企业转制为院团取得的公益性演出收入,可以支付职工服务费用。对划入其他文化机构、建制被撤销的县(市、区),属于院团,符合条件的可核发营业演出许可证。完善企业转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
(四)支持演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加强演艺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创新,加快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色、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鼓励各类资本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股份制改革和演艺经营。完善演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引导演艺企业坚持正确创作导向,用更多优秀作品传递真善美。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演艺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演艺企业上市融资。
第二,激发国有文艺高校的内生动力。
(5)完善绩效激励机制。
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全员绩效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业绩优异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业务骨干和人才、一线演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根据绩效数量、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校团绩效工资总额,设置创作、绩效、高层次人才补贴等工资项目。根据单位内部分配时的需要。允许国有文艺高校试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改革国有文艺院团职称聘任制度,合理设置高级职称,在有条件的院团实行艺术职称制度和角色制度管理,将艺术职称等级与演出人员和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加大对杂技、舞蹈、管乐、戏曲等特殊岗位表演者的保护力度。国有文艺院校、院团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建立特殊岗位演员培训制度,支持其转岗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艺术教育、艺术编辑指导、艺术普及培训等岗位工作。
(六)完善内部决策机制。
国有文艺院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加强对舞台艺术作品内容的把关,制定国有文艺院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重大题材创作项目立项、团队确定和经费支持机制。指导国有文艺院团建立健全艺术委员会制度,探索实行重大题材创作项目制,建立重大题材剧目创作评审机制,确保创作质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鼓励国有文艺院校和团体吸引重要执行者和工作人员的代表参与管理决策。
(七)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将国有文艺院校团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纳入自治区草原人才工程覆盖范围。实施地方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舞台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大力培养编剧、作曲、导演、演员、灯光、舞美、观众坐席、舞台监督等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大力支持县(市、区)院校院团所属创作人才培养。指导国有文艺院团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为演职人员提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国有文艺高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文艺高校设立艺术培训学校。促进国际国内优秀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建立健全支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
(八)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创作推出遵循艺术规律、符合舞台艺术特点的优秀作品,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挖中华文化底蕴,加强现实题材、爱国题材、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青年题材、军事题材等剧本创作。加强优秀传统经典剧本的传承创新,聚焦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时代主题,持续推出有骨气、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佳作。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以民族团结文艺为主题的作品生产能力,推出更多体现民族团结、融合现代文明、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建立健全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创作生产机制,开展文艺院校团的社会效益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
(九)实施优秀剧本孵化工程。
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加强剧本、剧本、台本等艺术作品的基础创作,提高原创能力。创新文艺项目孵化机制,对优秀剧本和创作人才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国有文艺院团征集全国范围内未排练制作的优秀艺术作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剧本创作,支持国有文艺院团购买剧本版权用于舞台排练。
(十)完善艺术创作联动机制。
鼓励国有文艺院探索合同创建、招标创建、跨界联合创建、联合研究创建等机制。鼓励自治区直属盟、市院成立艺术创作中心或研究室,县(市、区)直属院成立创作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建立名师创意工作室。加强剧本创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搭建一个优秀的剧本推广交易平台。
(十一)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以“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创作人员深入农村牧区、城乡社区、学校、军营等基层单位体验生活,对持续创作推出优秀作品的创作人员给予奖励和补助,对优秀原创作品给予支持和资助。鼓励乌兰齐木队员深入基层采风,汲取民族民间文化的丰富营养,支持乌兰齐木因地制宜创作推出易于传播、轻快灵活、适合基层演出的剧目,把乌兰齐木建设成为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示范队” 一个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的“宣传队”,一个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壮大人民的“/[/”
四、建立和完善促进剧目生产和演出的有效机制。
(12)增加优秀剧目供给。
引导国有文艺院团优化剧本、剧目、剧场、人才等要素配置,构建以演出为中心环节的运行机制。加强对舞台艺术作品选题论证、项目创作、艺术质量的评估控制。推出优秀剧目经典版、常驻版、巡回版、基层惠民版演出清单,根据不同观众需求开展送文艺演出活动。建立多层次演出供给体系,加大政府购买优秀剧目演出的力度,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开展高质量、高水平、多主体、常态化的专场演出。鼓励有条件的院团探索股份制、项目制等多种灵活方式。
(十三)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戏曲振兴工程。
重点扶持民族民间地方戏的制作和演出,抓好京剧、二人台、蒙古戏的创作,鼓励创作写实和民族题材的戏曲。深入开展地方戏进农村牧区、进校园等活动,实现地方戏现场传播。在做好现代戏创作的基础上,尝试编新编历史剧,改编传统剧,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14)搭建重点作品全媒体推广平台。
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演播协同进步的运营模式,推动舞台剧目制作与影视剧制作的衔接融合,引导媒体积极与国有文艺院团合作,不断提升舞台艺术作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实施网络文艺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全区剧场孵化运营平台、剧场综合运营平台、演出推广平台,提升演出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文艺院团的网络创作、演出和管理机制,推出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推进“网上乌兰齐木”建设,开发乌兰齐木应用程序(APP),实施乌兰齐木经典作品数字化工程。
(15)实施精品剧(节)走出去战略。
加强与国内重点影院合作,畅通优秀作品推广传播渠道,推动自治区精品剧(节)推向全国市场。搭建中蒙俄舞台艺术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优秀精品剧(节)的国际传播。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交流评审机制,确保精品剧(节)“走出去”的导向和内容。
5.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的影院供应机制。
(16)影院供应多渠道保障。
采取改(扩)建、新建、租赁等方式。,并科学合理地增加剧场和观众的座位数。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商场、厂房、仓房等现有设施建设特色剧场,发展演艺产业。国有剧院等演艺场所的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等用途,并按约定补办土地使用手续。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国有文艺院团免费或优惠提供各类文化体育设施,用于公益性演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度建设惠民多功能剧场和小剧场。
(十七)倡导“草原移动剧场”模式。
依托社区文化广场和农村牧区小广场小舞台,继续推广“以天为幕、以地为台”的“草原流动剧场”模式。将“草原流动剧场”演出设施和交通设施更新纳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更新计划,做好保障工作。
(十八)促进国有文艺学院和剧院之间的深入合作。
支持“组场合作”、“组场”或“组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国有文艺剧团现场演出制度。加快内蒙古演出剧院建设,探索建立全区剧院运营和服务平台,打造以剧院为纽带的演艺产业链。
不及物动词加强支持和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国有文艺院校团改革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发展方向。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国有文艺院校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党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实施、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国家配文艺院校团党委书记或指导员,注意吸收德才兼备、能与文艺职工打成一片的党员干部进入院校团领导班子。国有文艺院校团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十)完善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国有文艺院校的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国有文艺院校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落实符合条件的国有文艺院团扶持政策,积极支持高标准、特色突出的国有文艺院团创作生产,支持其开展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文献抢救保存、公益演出、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加强对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刘泽、张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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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指单位性质和文艺关于深化国有高校改革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单位性质指的是什么有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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