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重磅!佛山公积金贷款最新调整来了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发放对象标准。调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重磅!佛山公积金贷款最新调整来了
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发放对象标准。
调整措施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不发放非住宅贷款,住房贷款限制面积,144平米以上大户型产品不能贷款;
二是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降至30万元;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已拥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停止发放贷款。只要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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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发放非住宅贷款,住房贷款限制区域。
“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职工发放贷款,对非住宅住房(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品住宅等)不发放贷款。).普通住房标准按《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京住发字〔2005〕58号)规定,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执行。”
二、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提高到30万。
根据佛山住房公积金可用额度确定最高贷款额度。累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2年以下(不含)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3年以下(不含)的,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25万元;累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含)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仍不足,且个人有还款能力的,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3.停止向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发放贷款。
“停止向拥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贷款。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确定住房套数的标准以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依据。"
回顾2019年,佛山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不受建筑面积144㎡限制。调整后的贷款办法已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佛山即日起,受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办法执行,有效期5年。原《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0〕50号)同时废止。
官方解读:佛山公积金贷款收紧是因为资金缺口加大,流动性不足。
3月31日,佛山政府网发布政策解读。
对比之前的政策可以发现,2019年佛山将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并放开了可贷面积标准,购买144平米以上的住房也可以贷款。
除了上述两个方面的收紧,根据官方解释,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改为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了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不同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和使用证明所反映的家庭成员贷款记录的核查。
政策解读强调,在佛山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以职工家庭成员名义已有两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释了调整措施的原因。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互助性的集中体现。2017-2020年,佛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本金回收流入量稳步增长,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需求仍维持在较高水平,导致佛山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虽然贷款轮候名单已经实施,但仍未能解决贷款资金缺口逐渐增大的问题。为防范流动性风险,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时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3月12日的“佛山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去年,佛山公积金放贷呈下降趋势。2020年佛山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万笔80.5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9%和8.59%。
截至2020年末,佛山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29万笔,565.4亿元,贷款余额360.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0.92%、16.61%和16.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99.02%,比上年末提高2.59个百分点。
2020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职工购建住房187.52万平方米。职工贷款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50%,90-144(含)平方米以下占82.50%。买新房占75.14%,买二手房占24.8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为职工购房节省利息支出约17.07亿元。
来源|南方+客户端
记者|华叶洁纯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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