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小区增设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更容易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0 21:48:27

导读: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22年,“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小区增设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更容易2月1日,记者从合肥市房管部门获悉,为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由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22年,“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小区增设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更容易

2月1日,记者从合肥市房管部门获悉,为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意见稿》)的决定全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介绍,意见稿在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投票参与人数和比例、公共利益归属规定等方面有新的变化。

增加电梯的投票改变了。

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中,意见稿增加了“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物业服务的移交”的内容。

关于增设电梯的内容,意见稿提出“住宅物业需要在共用部位增设电梯进行装修的,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修改为“专有部分占本建筑物或者本单元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四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比较容易。

草案提出“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或者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管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物业管理区域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修改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专有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应当参加表决。业主决定筹集专项维修资金、改建或者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用部分用途或者利用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经参加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表决的业主同意。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区域内半数以上投票的业主和半数以上投票的业主同意后决定”。

社区公共收入所有权已经改变。

根据草案,“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前期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取得的收益应当单独核算,业主所得收益的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30%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修改为“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取得的收益,应当单独核算,扣除合理费用后,属于业主”。

此外,车辆停车费、公共营业收入等。,均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车辆停车费和公共经营性收入单独列示,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据悉,咨询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以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字样;电子邮件:将书面意见发送给sftlfec@sina.com。

何文硕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明星记者徐琪琪

编辑:唐恒刚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22年的详细介绍,以及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小区加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更容易。文章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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