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适用于,实务问答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6 15:14:57

导读: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适用于,实用问答问:由于某施工招标项目技术人员短缺,某施工单位能否委托熟悉此类项目的其他单位有经验的行业专家评标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适用于,实用问答

问:

由于某施工招标项目技术人员短缺,某施工单位能否委托熟悉此类项目的其他单位有经验的行业专家评标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

答:

当然可以。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2001年第12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四)因从事招标投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现行法律法规高于规范工程招标的部门规章,不强制招标人委托自己的人员参加评标活动。

资料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1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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