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细介绍一下,死有余辜!作者赵志勇执行死刑6月4日,开封中院在门外的公告栏上贴出(2019)边刑补字第5号公告,称赵志勇、李娜等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罪犯赵志勇已
详细介绍一下,死有余辜!作者赵志勇执行死刑
6月4日,开封中院在门外的公告栏上贴出(2019)边刑补字第5号公告,称赵志勇、李娜等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罪犯赵志勇已被查明身份,并于当日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通知显示,赵志勇初中文化,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元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三届开封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联副会长,尉氏县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南省尉氏县人。
通告称,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赵志勇与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合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初级中学为赵志勇物色年轻女同学实施奸淫。李娜纠集刘某、欣、姜某通、郝某(均另案处理)、顾某静、秦某丽、李某兵、赵某义(均为未成年人),以殴打、威胁、要挟等方式,强迫朱某等初中女同学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32起,涉及25人,其中幼女14人,19起。同案被告人刘洪阳(已判刑)明知李娜强迫初中女同学为赵志勇实施奸淫,仍驾驶车辆提供帮助。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尉氏县强迫幼女卖淫案作出终审判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其他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8至12年有期徒刑。
《法制日报》评论称,2017年这起强奸多名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告人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情节十分严重,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和关注。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有的被执行死刑。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表明了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意志。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编辑|徐磊
审计|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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