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JD.COM不支持7天不理由退,可以退吗?拒绝霸王条款!“不理由七天内退货”新规定来了" No 理由七天后返回"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络消费规则早在2014年就开始实施了在新的
JD.COM不支持7天不理由退,可以退吗?拒绝霸王条款!“不理由七天内退货”新规定来了
" No 理由七天后返回"
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络消费规则
早在2014年就开始实施了
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做出明确规定。
今年3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发布。
进一步规范网络消费格式条款。
确认网络消费“霸王条款”无效。同时再次完善。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今天
和案例一起学习新规则~ ~
案例1
2018年7月,杨某在网上商城某公司手机专营店购买手机一部,支付货款2798.93元。当天收到货后,杨打开手机的包装盒,开机,然后以“屏幕不好”为由要求退货。第二天,公司取回手机并进行测试。结果检测没有过错,驳回了杨的退货申请,将手机再次邮寄给杨。双方协商未果后,杨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法院认为,杨某在某公司购买商品,双方之间成立有效的网购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对于不同的商品,“完好无损”的标准是不同的。消费者打开商品的包装进行检验,或者进行合理的调试以确认商品的质量和功能,都不会影响商品的完整性。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属于电子电器商品。一般来说,这类商品的“完好”并不是“商品包装完好”。对于手机等产品,消费者只有在开箱开机后才能确认产品的质量和功能,开箱开机并不会改变产品的质量。因此,单纯的对手机进行开箱开机不能成为网络商品销售者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理由,故法律判决支持杨的诉讼请求。
手表行业旅游
钟于2019年1月在网上商城某公司旗舰店购买了一套水暖床垫和毛毯,支付价款2029元。该公司旗舰店在涉案商品网页上有“温馨提醒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使用后不支持)”字样。钟在收到货物后7天内向公司提出退货申请,公司以货物已被使用为由拒绝退货。钟为此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钟某与某公司依法建立了网购合同关系。本案中,虽然某公司在涉案商品的介绍页面上标注了“温馨提示支持使用后7天无理由退货(/[/k2/)”,但涉案商品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且该公司在商品销售的必要过程中未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钟某在购买时没有确认该商品属于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其他情形。故该公司辩称钟某购买的商品已被使用,七日内不能退货,于法无据。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钟某的诉讼请求。相关法律规定
1.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投递报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商品,无理由不得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确认后可能七天不适用没有理由
返回的情况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下列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
(一)开箱后容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开箱后容易改变商品质量的商品;
(二)一旦激活或试用,商品价值大幅度降低;
(三)销售时已经明示且接近保质期的商品,以及残次品。
3.否理由退货确认程序适用。
《网络购买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者其他措施,对不适用本办法第六条七日退货的商品予以明示。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的必要过程中设置显著确认程序,供消费者确认单次购买行为。如果没有确认,网络商品的销售者无理由七天不得拒绝退货。
4.判断商品完整性的标准
《网络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能保持原有质量和功能,产品、配件、商标齐全的商品,视为合格品。消费者打开商品的包装进行检验,或者进行合理的调试以确认商品的质量和功能,都不会影响商品的完整性。
判断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规定:消费者因检验商品确有必要而开箱检验商品,不影响商品完整性,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于网络消费的特殊性,为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法律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开箱验货是救济消费者权利的必要手段,但在实践中,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开箱为由,不同意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开箱验货时,需要确保商品完好无损。如果商品状况良好,“7天无退货理由”规则将不再适用。最后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实践中遇到“退货难”,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从事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总结:以上内容是JD是否。COM不支持无理由可7天退货,拒绝霸王条款!“七天无退货”来了新规理由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不支持是否可以七天无退货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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