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病保险一年多少钱多少年,注意!吉林省居民大病保险免赔额标准调整来源:吉林发布近日,医疗保障局吉林省和财政厅吉林省联合通知,2022年7月1日起,我省居民大病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1
大病保险一年多少钱多少年,注意!吉林省居民大病保险免赔额标准调整
来源:吉林发布
近日,医疗保障局吉林省和财政厅吉林省联合通知,2022年7月1日起,我省居民大病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12000元,其中城乡低保、返贫、脱贫人员大病调整为6000元。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的通知大病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大病保险”),促进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局发〔2021〕5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财办〔2016〕57号
一是建立大病省级保险管理机制。
以大病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为突破口,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首先建立大病保险省级统筹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医保、财政等部门职责,促进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具体办法由省医疗保障厅会同省级财政、银监部门于2022年底前另行制定。
二。调整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
根据我省大病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2022年我省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
三。调整大病保险免赔额标准
我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2000元,其中:城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贫困返贫人员和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6000元。
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时,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包括个人分担比例、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内乙类个人先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起付线统计口径,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起付线统计口径。起付线在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
第四,加强工作衔接
调整后的居民大病保险免赔额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被保险人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已达到原起付线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调整后的困难群众保险免赔额标准大病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2022年保险资金筹集工作大病,医保部门要调整医保信息系统。鉴于今年疫情防控等问题影响信息系统调整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进度,系统调整时仍执行原大病困难人员保险起付标准,确保待遇平稳衔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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