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电话,收集贩卖公民数据信息多人被判刑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4 21:26:11

导读: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电话,多人被判收集贩卖公民数据和信息的处罚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东莞市三院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三院”)对一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电话,多人被判收集贩卖公民数据和信息的处罚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东莞市三院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三院”)对一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呈现多样化,相关服务提供行业从业人员成为重要犯罪主体等。这种犯罪已经形成了黑灰产业链,很容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法院呼吁广大群众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相关行业加强自律,并建议全链条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从旧所有者转移所有者信息

中介经理被判刑

被告人孙谋原在万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后跳槽到另一家房地产公司任店长。为了提高新公司的业绩,孙私自转让老东家收集的个人信息,让员工联系客户推销中介服务。截至被查获时,孙某已转移公民个人信息1566条,包括机主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

东莞市第三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除承担刑事责任外,法院还裁定,必须永久删除非法获取、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本市发行的报刊上向公众公开道歉。

买别人的信息,注册微信,转卖。

5 被判罚,还要赔钱。

2020年7月,被告人郑在朋友处通过手机刷屏视频了解到用金币兑换现金的项目。之后,他通过Tik Tok、微信群等购买空白微信号和公民身份证信息。,在微信上进行实名认证,然后通过软件让微信号自动刷视频赚取金币。

期间,为保证上百部手机正常运行,郑某雇佣了姜某生、倪某等人帮忙。后因项目收益不佳,他和团队成员在网上出售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并拉王某倩、王某加入,后郑某等5人落网。截至被抓时,5人出售微信号22个,违法所得近万元;卖出多达800个微信号,违法所得19万余元。

东莞市第三法院经审理认为,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五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大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扰乱了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流通的正常秩序,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法院判决五被告支付9万元至7630元不等的赔偿金,并在本市发行的报刊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超过60%的被告是相关行业的从业者。

据统计,自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东莞市第三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8件。通过调查分析,法院发现此类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种类繁多。不法分子不仅采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等传统静态信息,还添加了房产信息、轨迹信息等多维信息,甚至实名认证的社交账号,包括微信号、QQ号、Tik Tok号、微博号、灵魂账号、陌陌账号等。

二是相关服务提供者中的从业人员成为重要的犯罪主体。案件中超过60%的被告是房地产中介、销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由于此类行业严重依赖电话和短信进行营销,为了提高营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成为行业“潜规则”。

三是形成了黑灰产业链。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大肆购买、倒卖,对个人信息进行再加工,如校对合并房产信息和轨迹信息,用身份信息注册平台账号,再通过QQ群、微信群卖给个人或犯罪团伙赚取差价,形成了一条收集、加工、倒卖个人信息的“产业链”。

第四,容易成为其他种类犯罪的上游犯罪。欺诈、网络犯罪等。大多是基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比如微信等包含公民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的社交账号,就是公民个人信息有机整合的载体。它们具有便捷性、隐蔽性、金融性和信息关联性等特点,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滋生更多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追查犯罪源头的难度。

结合案件审理实际,东莞市第三法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是广大群众要增强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意提供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址、照片等个人信息。,不要轻信以送礼为由注册个人信息活动,不要被高额利润诱惑,不要随意转让或出售个人信息和社交账号给他人使用。

二是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自觉承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拥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要把保护用户权益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个人信息获取和使用原则,加强行业自律,尊重用户隐私和保护数据安全,通过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三是追根溯源,彻底打击。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相关部门要追根溯源,深挖泄露数据的主体,彻底打击整个利益链条,包括非法收集、转移、出售、帮助搭建平台、通讯群等。,深挖各种犯罪的相关利益链条。

四是加强普法,保护公民信息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审慎使用个人信息。通过案例解读的方式,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警示和宣传,不断提高社会法治意识,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信息自由流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利益平衡。

[记者]余

[记者]钟子伟·张瑞兰

【作者】余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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