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3 17:05:37

导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关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关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办公室总局(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办公楼;邮政编码:100053;联系电话:010-88330965)。

一、基本信息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发布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重点监管工作进展和行政处罚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1)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厅牵头,组织各部门成立信息公开小组,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协调机制;根据总局的工作职能,为方便公众查询总局工作信息,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总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栏目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

(2)拓展主动公开发布渠道。完善总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60个信息发布栏目和5个互动栏目。2014年网站访问量超过1.3亿,较2013年增长66%。在第十三届(2014)中国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总局网站在部委政府网站中排名第9;积极推广手机客户端应用,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出手机客户端(APP)应用系统,总下载量3.8万次,在第十三届(2014)中国市级政府网站绩效测评中排名第三。

(3)加强政策发布和信息解读。制定并公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蛋白同化物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媒体报道的热点问题如乙肝疫苗疑似异常反应、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的安全性、儿童鱼肝油、金银花等。 ,群众高度关注,及时回应,通过网站、主流媒体等发布信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解读,及时消除群众的疑惑和误解。

(四)加强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网上违法售药、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的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监控网上违法销售药品信息,及时披露网上违法销售药品信息;在总局网站发布网上购药和消费提示,开辟网上药店专用查询入口,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和服务;公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重点案件督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在专项行动中;公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在总局网站开设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政策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五)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4年8月,总局颁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部署各地通过网站公开符合《细则》要求的案件。2014年9月,总局检查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各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站;1846个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站。其中北京、天津、西藏等。采取统一公布方式,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区)局公开。

二。主动披露信息

(一)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总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373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动态信息1693条,占31.5%;公告信息865条,占16.1%;行政许可信息1503件,占27.9%;法律信息210件,占3.9%;综合管理信息1020栏,占19.0%;人员信息41条,占0.8%;征求意见信息41条,占0.8%。

(2)继续完善数据库维护和建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局网站已主动公开基础数据库48个,数据量186.1万;进度数据库7个,数据量超过95.4万条;英文数据库7个,数据量超过21.4万条。

(三)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医疗器械五项整治、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世界卫生组织疫苗监管体系再评价等重大监管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我们召开了12场新闻发布会、2场新闻吹风会、2场网络访谈,在总局网站发布了112条动态新闻,发布了242条官方微博信息。

(4)公开财务信息。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分别于2014年4月和2014年7月在总局网站(信息公开-规划财务-预算决算模块)编制了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和“三公经费”、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示工作,加强依申请公示工作中的办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办理时限,确保答复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规定。

201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94件,其中:通过网络平台、电子邮件等网络形式提出申请554件,占79.8%;信函形式的申请130件,占18.7%;亲自递交申请10份,占1.5%。

依申请公开的64项申请事项中,除9项被申请人取消外,其余685项已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其中:经申请人同意,电话答复198项,书面答复383项(合并了同一申请人的部分相关申请事项)。书面答复中,主动公开41件,依申请公开107件,因“非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等原因不予公开43件,其他工作咨询192件。

四。信息披露费用

2014年,总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4年,总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2件。8件行政复议案件中,7件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1件作出撤销答复的复议决定;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一原告自愿撤诉,一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的行政裁定。

不及物动词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信息公开的能力与公众信息公开需求的快速增长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2015年,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能力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更加合理的责任体系,推进工作规范化,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

(2)进一步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加强总局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内容和功能,完善信息检索和查询功能,方便群众便捷高效地获取信息,更好地服务公众;推广APP应用,及时推送相关信息,使之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

(3)进一步加大主动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研究,重点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热点问题和行政执法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各种载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做好政策解读。

(四)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对申请公开工作中办理、审核、回复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边界,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网站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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