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2022,【证据指引44】非法经营罪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2 16:56:52

导读:非法经营 sin司法解释 2022,[证据准则44]非法经营 sin[刑法条款]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非法经营 sin司法解释 2022,[证据准则44]非法经营 sin

[刑法条款]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卖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交易的其他商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基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证据要点]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一)自然人嫌疑人的基本信息;

(2)单位犯罪嫌疑人、单位成立的基本情况。

2.犯罪过程的供述。包括:

(1)时间、地点、组织非法经营。

(2)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包括:①未取得经营资格;(二)骗取有关审批部门取得业务资格或者行贿、贿赂、胁迫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非法手段取得业务资格的;③取得了经营资格,但未按批准的内容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间经营。

(3)非法经营模式(生产、销售)。

(4)非法经营项目或种类(①专卖品类:非法经营盐、烟草及制烟机械、出版物、涉及港澳台的国际或电信服务、私营生猪屠宰场、烟花爆竹等。;②金融业务:证券、期货、保险、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外汇;③证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

(5)非法经营数额(数量和金额)、非法获利的数额、利益分配和非法获利的去向(①消费和挥霍;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

在生产方式非法经营中,它还包括:

(一)原材料的数量和来源;

(2)生产流程(生产流程、分工);

(3)产品的目的地或销售目标。

以销售非法经营的形式,还包括:

(一)销售产品的数量和来源;

(2)销售流程(销售流程、分工);

(3)产品的目的地或销售目标。

3.犯罪的主观情节。包括:

(1)通过犯罪行为(寻求非法利益)达到预期结果;

(2)刺激、促使犯罪嫌疑人内在原因和思想活动(负债累累、寻欢作乐)实施犯罪。

4.共同犯罪。包括发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以及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5.影响量刑的供述和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有罪无罪、法定从重和从轻情节的供述和辩解。

(二)证人证言

1.非法经营单位人员非法经营产品购买者(单位)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包括:

(1)时间、地点、组织非法经营;

(2)非法经营的模式、项目或种类;

(3);非法经营产品的销售范围和目标;

(4)非法经营金额(数量和金额),非法获利金额,利益分配。

2.相关行政单位(烟草、盐业、证券、安监等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包括:

(一)营业执照、许可期限和许可范围;

(二)签发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准文件。

(三)物证和书证

1.物证。包括:

(1)非法经营产品、包装等实物和照片;

(二)涉及的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准文件;

(3)犯罪嫌疑人用非法所得购买的物品(包括房产)、照片;

(4)作案工具(生产设备、销售工具、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涉案资金银行卡等。);

(五)与本案有关的其他物品。

2.书面证据。

(1)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记录)、传真等。与案件有关的;

(2)非法经营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及单据、交货单据、运输单据等。;

(3)非法经营产品宣传手册;

(四)资金进出情况记录、银行流水账及相关票据(发票、支票、汇票、本票);

(五)犯罪嫌疑人的账簿、资金进出记录和银行流水账户;

(6)关联账户资金进出记录。

(四)鉴定意见

1.司法会计鉴定。包括:(1)对涉案财物的司法会计鉴定(价格、数量);(二)对涉案单位的账目进行审计和鉴定。

2.物证技术鉴定。包括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技术、文件真实性的鉴定。

(5)勘查鉴定形成的笔录等。

1.现场勘察记录(非法经营现场)。包括:

(一)勘查时间、地点和人员;

(2)场地位置、空间、规模和建筑布局;

(三)涉案物品的具体位置、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

(4)提取物品的名称、数量、标志和特征。

2.辨认笔录。包括:

(1)犯罪嫌疑人辨认笔录(①非法经营场所、共同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物品、包裹的辨认;②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和场所的鉴定)。

(2)被害人、证人辨认笔录(①辨认非法经营场所、嫌疑人、非法经营物品、包裹;②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和场所的鉴定)

㈥视听材料,电子证据

1.视听资料。包括:

(1)监控视听资料(①非法经营现场监控视频;②执法记录仪记录警方现场处置的视频资料;③其他监控视频)。

(2)相关人员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拍摄的视听资料(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摄像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材料)。

(3)其他视听资料(①嫌疑人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产品功效等视听资料;(2)检查相关场所,提取相关物证及其他视频资料)。

2.电子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的网上交易记录和犯罪嫌疑人非法收入消费、挥霍的交易记录等。

㈦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自首书、前科劣迹及户籍证明材料等。

2.抓捕过程,出警过程,举报材料等。

3.单位犯罪的,单位的身份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证、法人性质证明、税务登记证、单位代码等。;

(2)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的职务、职责、权限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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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刑事案件处理实践

转自:Farna刑事辩论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非法经营 司法解释 2022、[证据准则44] 非法经营罪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认识非法经营司法解释罪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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