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两会速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1 12:58:16

导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两节内容快速概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16日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湖北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游全荣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两节内容快速概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湖北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游全荣

代表们: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CPPCC委员和在座的其他同志发表意见。

2018年,全省法院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在省委领导的指导下,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最高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 全年共受理案件840930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整体持续向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生效案件息诉率达89.1%。

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湖北建设。

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61,595件。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制售“毒油条”、“病猪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涉及现货石油交易、保健药品宣传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405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22件;对接监察体制改革,配合省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办法;积极参与追逃追赃,依法审理多起“洪通”人员案件。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32名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含自诉人)无罪。

(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一审、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1件,判处5年以上重刑262人;集中打击重点,严惩违法建设项目、非法采矿采砂等“黑中介”、“套路贷”等犯罪行为;严格办案标准,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取证指引,确保不无理取闹;规范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刑的适用。一审中,省法院没收31名组织者、领导者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他组织成员的共存财产处以罚金4749万元;落实边扫边建要求,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41件,提出司法建议59条;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公布6起典型案例。郭华等29人涉案,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五大典型案件之一。中央督导组在省法院观看了熊、乔曙光、廖海滨三起涉黑案件,集中宣判。社会反响强烈,形成了严打。

(三)助力法治湖北。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行政案件22814件。宜昌、荆州、鄂州法院支持政府开展沿江非法码头整治和化工企业搬迁,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当庭应诉率84.1%,荆门、天门达到100%。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768件,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理,参与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发展新时期“乔峰经验”,设立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引进2793名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和提供法律援助;法官划入网格,与交警、卫生、保险、妇联等部门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探索出的“双线联调、两网联动”工作法,被选为全国法院改革的典型案例。发挥庭审、法律宣讲、司法案例三个“法治课堂”的优势,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支持驻鄂部队依法“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受理的855件案件已全部办结,确保军队资产不流失、群众利益不受损。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力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着力确保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十条意见,增强司法服务三大战役的针对性。妥善处理民间借贷、金融借贷、证券保险等案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433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信贷风险管控等司法建议。依法严惩腐败、挪用涉农扶贫资金等犯罪,妥善解决土地出让、移民安置等纠纷。,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产业扶贫和结对帮扶,为司法扶贫贡献力量。制定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行为,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820件,其中2件入选全国法院“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妥善处理全国首例危害长江环境资源的团伙非法采砂案,判处2名主犯20年有期徒刑;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建“惩罚+修复”的保护模式。宜昌、仙桃等法院判令被告人在采伐迹地补种、恢复绿化,并在长江、汉江水域放流数百万尾鱼苗,促进生态资源修复。

(2)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442248件,标的额4563亿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依法审理产权申诉案件,防止经济纠纷被当作犯罪处理,防止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审慎处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企纠纷,严禁超标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咸宁法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模式,妥善处理了一系列涉及当地航运、发电枢纽工程的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功能,统筹考虑职工安置、企业生存等问题,妥善处理步步升布业、怡科地产等180起破产重整案件,帮助民营企业恢复活力回归市场。十堰法院争取政府支持,在破产案件中推动建立了政院联动、资金保障等机制。搭建服务企业的交流平台,联合省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法官参加企业法治讲座,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3)着力保障创新和开放发展。加大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白云边”、“李时珍”、“小米”等知名品牌,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157件。黄冈中院依法审理的大别山商标使用权纠纷案,维护了湖北企业使用大别山地名的合法权利。围绕服务湖北自贸区建设,制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探索集中管辖、集约化办案模式,妥善处理涉自贸区案件。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76件,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服务。武汉海事法院发挥跨域管辖优势,审理长江流域7省市海事海商案件5053件,依法保障了长江经济带发展。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海事典型案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践行司法为民原则,着力解决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切实保障民生权益。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诉求,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案件81550件。优化家事审判方式,探索离婚案件冷静期、案后回访,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襄阳等地4家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难等民生问题,年底年初开展专项行动,对恶意欠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司法手段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免诉讼费3479万元,为3191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支付诉讼费5200多万元。

(2)优化诉讼服务体系。畅通群众诉讼渠道,推行网上立案模式,努力解决异地立案难问题;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甄别和惩处力度,维护良好的诉讼秩序。完善实体、网络、语音“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模式,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结率达到99.2%。开通诉讼服务网、手机客户端、12368热线、律师服务平台,提供材料收集调取、案件查询、费用缴纳等便捷服务。有的法院利用微信平台送达、开庭、调解,为在国外工作或定居的当事人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加强巡回审判。襄阳、孝感、潜江等地法院在村社、厂矿设立法官工作室,恩施、神农架林区法院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实行立案和就地调解,方便群众诉讼。推进“分调切”机制改革,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高办案效率。落实院长带案接访机制,依托“司法信箱”、视频接访等平台,推动信访向“网上接访”转变,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3)大力推进实施攻关。紧紧依靠省委领导,深化综治执行难格局,省委政法委牵头召开43个省直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县市党政一把手担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级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各级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注重见证执行,为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汇聚了强大合力。全省法院抓住机遇,继续推进集中攻坚执行工作,审结案件210522件,结案率88.7%,到位资金474亿元。“艳阳天”腾房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案例”。充分发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作用,会同纪委、组织部门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惩戒,会同公安机关实施跟踪控制和车辆扣押,会同公积金中心开展强制扣账,协调电信企业对失信CRBT进行责令整改;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联合举办“执行聚焦”、“执行在线”等栏目,发布廉政公益广告,推出“决战全媒体直播”,抓老赖200余次;发布10.4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万人被限制高消费。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变脸、靠老赖”等103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构建综合执行网络体系,严格案件执行管理,实现案件执行全程化;完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证券股票、土地不动产等领域的网络查控机制,实现主要财产形态的一体化查控。开展网上司法拍卖,网上覆盖率100%,累计成交76.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5亿元。去年,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涉及党政机关的26起案件全部结案,是我省党政机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带头维护法治权威的集中体现。

第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一)完善司法责任制。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在2017年配置258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将49个员额调整到基层,增聘267名助理法官,充实办案力量。组建新的审判团队,突出法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改革发文方式,按月向法院和院长通报案情。去年以来,80.2%的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65.2%的案件由法院和院长处理。完善职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办案质量控制,促进严格公正司法。随州法院深化“两案评查”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荐。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委高度重视,召开深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八条配套意见,解决了当前影响改革的瓶颈问题。

(2)统筹规划,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合印发实施《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办法》,制定出台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6项操作规则,769名证人出庭作证,启动排除程序139项。黄石、武铁等法院已初步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72%的案件在10天内审结,办案周期大大缩短。武汉法院改革经验得到最高法院肯定。该审判将扩大量刑罪名和刑罚的规范适用,细化量刑程序,促进量刑相对均衡。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3)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以政法机关信息化“1234”工程为契机,加快实施湖北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推进信息化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完善案件推送、文书批改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立案环节电子卷宗100%生成率;案件节点信息实时采集、同步跟踪、预警通报、在线评估,实现全案动态监控,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在全省28所监狱建设科技法庭,减刑假释案件联合执行措施,推进全程远程审理和网上办案。司法公开力度加大,共发布案件进程信息304万条、裁判文书72.8万份、网络庭审直播2.8万次。

5.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1)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举办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共五大、毛泽东故居、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进行宪法宣誓,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狠抓法院党建工作,着力提升组织力量,通过创建“红旗党支部”、评选身边好党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省级法院被评为“省级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狠抓从严治院治警。制定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领导干部廉政讲座作为各类培训班必修课,通过个别谈话、述职述廉、检查考核等方式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干警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法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紧盯“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通报整改。与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合作,探索制定法官惩戒办法;对司法腐败零容忍,严肃查处案件102件111人。

(三)抓紧强化基础工作。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庭审观摩、优秀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举办培训班43期,培训6881人次,提高干警驾驭审判、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名法官被选为国家审判专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解决中基层法院经费不足问题,统一购置巡回审判车和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争取十亿元以上用于“两个法庭”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评选表彰10位最美基层法官,为500多位在法院工作30多年的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激励干警扎根基层、服务人民司法、服务群众。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安陆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院旧址被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抓好审议意见、决议和意见的落实。加强日常沟通联系,以“法院开放日”形式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CPPCC委员列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035人次,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处理建议和提案,省法院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责任清单,提出办理要求。省人大、省CPPCC交办的25件建议和提案全部得到办结和答复,省“两会”讨论中代表委员提出的174条意见和建议逐步转化为工作措施。其中,为解决执行难的建议,在全省法院开展“提质增效年”,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良性执行。针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建议,狠抓审判质量管理,加大办案力度,公布典型案例,清理长期悬而未决的案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针对加强律师履职保障的建议,推动各级法院开通律师通道,设立律师休息室,方便律师参与庭审和查阅卷宗。2018年初,省法院被表彰为“省十二届人大第十一届CPPCC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创新监督方式,定期通过微信微博、手机报、楚天审判等方式报道法院工作;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平台,推进案件审理实时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审查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促进公正司法。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设立7人合议庭审理重大案件。一审案件的陪审团率为38.5%。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各界监督,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2018年,全省法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全国法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等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30个集体、5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荣誉,3家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0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1名法官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出现空手而归现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的关心支持,是人大、政府、CPPCC和社会各界监督的结果,是NPC各级人大代表、CPPCC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帮助的结果。一年来,代表、委员们纷纷走访座谈,纷纷旁听庭审,寄发建议信,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贡献了智慧,提供了动力。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仍存在不足和差距,面临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不完全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在少数情况下,质量和效率不高,执法不力。如何构建新的审判监督机制,仍需探索。少数法院干警司法作风不好,特别是个别法院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廉政建设仍需加强;一些中级和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偏远山区法院法官留不住,司法助理招不到是常事。有的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办案压力大。由于这些问题比较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力更生,争取各方支持,尽力解决。

2019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湖北考察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遵照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场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为我省“一核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司法便民措施,优化诉讼服务方式,全力破解执行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进一步坚持公正高效司法。牢牢守住公正司法的底线,坚持法理情合一,依法公正高效办案。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限制案件审理,坚持评估案件质量,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和随案电子档案生成,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规范司法权力行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协调推进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司法职业保障,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加大改革监督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立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加强教育培训,促进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坚持正风肃纪,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夯实基层基础,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的详细介绍,湖北省两会快速概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你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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