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2021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1 12:57:28

导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202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描述预算一、部门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202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描述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国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的各类案件。

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省法院系统后备法官培训、副院长、基层法院院长、中级法院院长在职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法官职级晋升培训、法警警衔(职称)晋升培训、法官、执行员、审判辅助人员等人员专业培训以及国家法官学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其他培训任务。

(2)机构设置。省法院共有28个机构,具体为:政治部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政治部法官管理处、政治部宣传教育处、信访局、刑事审判一处、刑事审判二处、民事审判一处、民事审判二处、民事审判三处(环境资源处)、行政审判一处、国家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一处、审判监督二处(林业处)。监督第三审判庭(行政审判第二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新闻信息网信办、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装备技术室、人大代表联络处、监察局(司法监察室)、党委工会、机关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室、法官培训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包括省级法院预算、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3个铁路运输法院、139个中基层法院预算,共144个预算单位:

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2.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

3.铁路运输法院,包括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心区人民法院、雨花区人民法院、开福区人民法院、芙蓉区人民法院、岳麓区人民法院、望城区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

5.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元区人民法院、芦淞区人民法院、荷塘区人民法院、石峰区人民法院、禄口区人民法院、醴陵县人民法院、攸县人民法院、茶陵县人民法院、炎陵县人民法院。

6.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雨湖区人民法院、岳塘区人民法院、湘潭县人民法院、湘乡市人民法院、韶山市人民法院。

7.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岳区人民法院、珠晖区人民法院、雁峰区人民法院、石鼓区人民法院、蒸湘区人民法院、衡南县人民法院、衡山县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常宁市人民法院、祁东县人民法院、耒阳市人民法院。

8.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清区人民法院、大祥区人民法院、北塔区人民法院、邵东市人民法院、新邵县人民法院、隆回县人民法院、武冈市人民法院、洞口县人民法院、新宁县人民法院、邵阳县人民法院、城步县人民法院、绥宁县人民法院。

9.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本级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君山区人民法院、云溪区人民法院、屈原区人民法院、汨罗市人民法院、平江县人民法院、湘阴县人民法院、临湘市人民法院、华容县人民法院、岳阳县人民法院。

10.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武陵区人民法院、鼎城区人民法院、津市市人民法院、安乡县人民法院、汉寿县人民法院、澧县人民法院、临澧县人民法院、桃源县人民法院、石门县人民法院。

11.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定县人民法院、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慈利县人民法院、桑植县人民法院。

12.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阳区人民法院、赫山区人民法院、大同湖区人民法院、沅江市人民法院、南县人民法院、桃江县人民法院、安化县人民法院。

13.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零陵区人民法院、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东安县人民法院、道县人民法院、宁远县人民法院、江永县人民法院、江华县人民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新田县人民法院、双牌县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

14.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区人民法院、苏仙区人民法院、资兴市人民法院、桂阳县人民法院、永兴县人民法院、宜章县人民法院、嘉禾县人民法院、临武县人民法院、汝城县人民法院、桂东县人民法院、安仁县人民法院。

15.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娄星区人民法院、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双峰县人民法院、涟源市人民法院、新化县人民法院。

16.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城区人民法院、沅陵县人民法院、辰溪县人民法院、溆浦县人民法院、麻阳县人民法院、新晃县人民法院、芷江县人民法院、钟芳县人民法院、洪江市人民法院、洪江区人民法院、会同县人民法院、靖州县人民法院、通道县人民法院。

7.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吉首市人民法院、泸溪县人民法院、凤凰县人民法院、花垣县人民法院、保靖县人民法院、古丈县人民法院、永顺县人民法院、龙山县人民法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业务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43662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543.8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749.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334.6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318.6万元,主要是人员和资金增加、聘用文员经费、信息化建设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436627.53万元,其中公安37039.69万元,教育223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362.66万元,医疗卫生17597.35万元。与去年相比,支出增加23318.6万元,主要是公安支出增加23071.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6627.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0399.69万元,占比84.83%;教育支出2230.9万元,占比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2.6万元,占4.89%;卫生支出17597.35万元,占4.03%;住房保障支出25036.99万元,占5.74%。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本部门2021 预算年基本支出为383,44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为预算53182.09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工作、专项运维等。,其中:专项业务支出35495.96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执行协调、置换经费等。专项维护支出9121.8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等。其他发展资金8564.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和党建。

动词 (verb的缩写)政府资金支出预算

由部门的非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

不及物动词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2021年,全省法院系统144个行政事业单位运行费11119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47.96万元,增长5.05%,主要是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相关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全省法院系统144个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0417.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623.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2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

(三)一般支出:本部门2021年会议费预算180.46万元,计划召开会议365场,14594人。具体如下:省法院计划召开三类法院会议1次,内容为省法院院长会议,为期1天,与会人员220人,金额预算10万元,主要是总结2020年全省法院工作,对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进行安排;省以下法院计划召开其他会议364场14374人,包括立案信访会议、执行工作会议、审判工作会议、人民陪审员会议、NPC代表和CPPCC委员会议等。培训费预算2330.9万元,计划开展642次培训24663人,包括审判业务培训、执行业务培训、书记员培训、陪审员培训、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等。2021年,该厅全省法院计划举办67项其他活动,包括书记员技能竞赛、干警游戏、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等。,争取市场化运作,严格控制规模和支出,经费预算364.8万元。

(四)政府采购:2021年,本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总额12850.3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7739.81万元;工程采购预算230万元;类服务采购预算4880.5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公务用车1755辆,其中机要通信车22辆,应急保障车9辆,执法车1436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43辆,其他按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3台。2021年计划配置新增公务用车103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3辆,执法车8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7辆,其他按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描述:本部门所有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部门2021年总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629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445.44万元,项目支出22847.4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见报告。

七。术语解释

1.政府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通用设备购置费、办公楼水电费、办公楼取暖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扇区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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