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基准利率是什么意思?,央行降息知识普及:什么是基准利率事件背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6.2584,0.0000,0.00%) 基准利率各项贷款和存款。金融机构
基准利率是什么意思?,央行降息知识普及:什么是基准利率
事件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6.2584,0.0000,0.00%) 基准利率各项贷款和存款。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存款的1.2倍基准利率调整为1.3倍;其他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央行连续两次降息让各大媒体忙得不可开交。如果边肖不转载不创新,我就说两个知识,希望对你的日常生活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基准利率?
央行连续两次降息指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减少基准利率。那是什么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考作用的利率,可以根据这个基准利率水平确定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管理层的宏观调控客观上需要一个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为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生活中银行贷款的利率不是基准利率,而是基准利率!
所以,要不要问问基准利率国外?
边肖,让我告诉你,在国外有基准利率,但意思完全不同!
例如,在英国、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所谓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是指金融机构拆借市场上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上的核心利率);在德国、法国和西班牙,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所谓回购利率一般指国债回购利率,按时间也称为7天回购利率。把回购利率当成国债借钱需要偿还的利息。银行之间互相持有债券,银行进行回购交易时会有回购利率)。
好的,通过边肖的介绍你了解基准利率了吗?基准利率是常识。下面说的是关心大家的真金白银!
第二,为什么我的贷款利率不能及时下降?
央行利率下调,皆大欢喜,但我们的合同都约定“本合同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已签订借款合同,但未放款的,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你不禁要问为什么不能马上享受利率下浮的优惠政策?让我们解释一下原因:
主要原因是我国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政府部门,有这样的特殊规定。1994年颁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照借款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中长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利率固定一年。该笔贷款(包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分期拨付的全部资金)按借款合同生效之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计息。每满一年后(以第一笔贷款的支付日为准),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的利率。有了这样的特殊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明确按照这样的规定执行了,银行计息制度的设计也是按照这样的规定设计的!
但随着市场利率的改革,实际上上述规定早就被中国人民银行废止了。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中长期人民币贷款的利率由原来的一年期固定,而是由借贷双方根据商业原则确定。它们可以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度、按年调整,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
所以,还没买房买车的朋友,签合同的时候注意,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如果你选择每月调整,那么朋友会很高兴。2015年4月可享受最新贷款利率下调政策!
已经选择了购房贷款贷款利率调整方式的朋友们,不要难过。选择年度调整法其实也不错。一般我们的购房贷款都是十年以上,目前贷款利率整体处于下降通道,不用担心。也许2015年还会有一两次降息,那么到2016年我们直接享受最新的贷款利率政策,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此外,贷款利率每年调整的及时性较差,但相对稳定。比如,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贷款利率下降到一定水平,又会开始上浮。那么选择年调的可以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
好了,这就是边肖。央行连续两次降息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知识。当然,还没买房或者买房贷款还没发放的小伙伴们,这几天肯定是最开心的。这样计算真的可以减少很多利息!
参考资料:《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利率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强利率管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从事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部门、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利率管理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是法定利率。法定利率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改变。
第二章利率的制定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调整下列利率:
(一)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
(二)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3)优惠贷款利率;
(4)罚息利率;
(五)同业存款利率;
(六)利率的波动范围;
(7)其他。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下列利率:
(1)浮动利率;
(2)内部资金交易利率;
(三)同业拆借利率;
(4)折现率和折现率;
(五)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其他利率。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履行以下利率管理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政策的要求,制定利率政策和利率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利率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法规的情况;
(四)协调处理金融机构的利率纠纷和利率违法行为;
(五)宣传和解释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六)研究、制定和实施国家利率改革方案;
(七)监测和调控金融市场利率;
(八)其他利率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范围内履行下列利率管理职责:
(一)实施辖内金融机构的利率管理,指导下级银行的利率管理;
(2)及时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相关文件,涉及利率调整的重要文件应在生效日前传递至辖内金融机构,并予以保密;
(三)监督检查辖内金融机构执行利率政策的情况,处理利率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行报告辖内利率政策执行情况;
(4)建立健全利率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五)宣传和解释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六)组织利率政策的调查研究;
(七)完成上级行安排的其他利率管理工作。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利率管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利率政策;
(二)系统中公布的利率文件必须抄送辖内人民银行。凡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及分支机构的利率管理,主动处理发现的问题;
(四)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和检查,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
(五)在营业场所挂牌公告法定利率水平;
(6)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利率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第十条利率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泄露秘密或者玩忽职守。
第三章存款结息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和结息按《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活期储蓄账户每年付息一次,利息在6月30日支付。付息后的利息并入本金,人民币元以下的尾数不计息。结息日未结清账户时,按照结息日公布的利率计算利息,直至结息前一日。
定期储蓄存款按存款日公布的利率计息,本金还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定期便捷储蓄存款按照支取日公布的相应档次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贴现计息。当贴现低于存款利率时,将按照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通知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照《通知存款管理办法》执行。
大额可转让存单在存期内,按照开立存单当日银行公布的利率计息,利息随本金支付。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逾期期间不计息。
第十二条单位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照《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活期存款按季付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单位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照《通知存款管理办法》执行。
单位存款按结息日或账户结算日公布的利率计息,按季结息。
第十三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收取存款的金融机构,按单位存款计息,结息。
第十四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照结息日公布的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账户;上年结转利息按结息日公布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算。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按季付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照结息日的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
对未足额缴纳准备金的金融机构,从违约之日起计收罚息,直至足额缴纳准备金。如遇违约利率调整,将分段计息。
第十六条邮政储蓄转为存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时分段计息。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保证金存款按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利率计息,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按单位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足额缴存的财政存款不计利息,未缴存部分按单位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存款准备金利率,计息和结息同第十五条。
第四章贷款结息
第二十条短期贷款(期限不满一年,含一年),按签订的借款合同上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借款按季结算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算日;按月结息的,每月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借款期间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算复利。贷款逾期后,将按照罚息利率计算复利。最后一笔贷款还清后,利息随本金一并还清。
第二十一条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固定。该笔贷款(包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分期拨付的全部资金)按借款合同生效之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计息。每满一年后(以第一笔贷款的支付日为准),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的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付息,每季度末为结息日。贷款期间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复利。贷款逾期后,将按照罚息利率计算复利。
第二十二条贴现根据贴现日确定的贴现率一次性计息。
第二十三条信托贷款利率由委托方在不超过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水平(含浮动)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利率)执行。
第二十四条贷款展期后,期限累计计算。当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时,将从展期之日起按照展期日所列的相同利率计算利息。如未达到新的期限档次,则按展期日原档次利率计算利息。
第二十五条对逾期贷款或挪用贷款,从逾期贷款或挪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还清本息。如果罚息利率调整,将分段计息。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以按月)计复利。像逾期挪用的贷款,应该是较重的那一个,而不是两个都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还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第二十七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按《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逾期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合同利率计算金融机构再贷款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利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的20日为结息日。贷款期间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计算复利。
贷款展期的,贷款期限不累计计算,利息按照展期日相应档次的再贷款利率计算。然后,贷款逾期将按逾期日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还清本息。如果罚息利率调整,将分段计息。逾期期间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计复利。
第二十九条再贴现按再贴现日再贴现利率一次性计息。
第五章处罚规则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利率违规行为:
(一)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存贷款利率;
(二)变相提高或者降低存贷款利率;
(三)擅自或者变相高息发行债券;
(四)其他违反本规定和国家利率政策的。
第三十一条对有上述利率违法行为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将视情节和后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利率政策多收或少收的贷款利息,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因金融机构违规多收或少收的存款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因不可抗力延误或者拒绝支付法定存款的,应当在未支付期间按照原存款利率向存款人支付利息。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企业债券管理规定,擅自或变相高息发行债券的企业,中国人民银行辖内机构有权予以制止,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业务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非法经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利率管理法规的当事人对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说明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以前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人民币贷款利率、计息和结息等事宜通知您。如下所示:
一、人民币贷款的计息和结息。各种人民币贷款(不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中长期人民币贷款的利率由原来的一年期固定,而是由借贷双方根据商业原则确定。它们可以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度、按年调整,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
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的贷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2.1 ‰变更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每日0.5%的利率改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本息全部清偿。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2004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新增贷款(含2004年1月1日)按本通知执行。2004年1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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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对基准利率意味着什么?、央行降息知识普及:详细介绍基准利率是什么意思。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基准利率是什么意思有帮助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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