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关于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30 11:00:20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痼疾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批班子教育整顿关于坚持开门整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现将全

详细介绍一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痼疾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批班子教育整顿关于坚持开门整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现将全省法院机关专项整治的内容公告如下:

第一,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

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对下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不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定政策脱离实际,只发文件,不管督促落实等。关注补救措施:

1.学习和理解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和政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动执行,指导不力。

2.缺乏大局意识,工作中本位主义,涉及多部门协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合作意识,甚至逃避。

3.出台的司法政策、措施、文件考虑基层实际、征求基层意见不够,监督落实不够。

4.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请示不报”现象。

5.缺乏规则意识,工作中缺乏程序,制度规定执行上有弹性、打折扣。

第二,整改政治素质低、党性不强的问题。

党的意识和政治机关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参加迷信活动,发表不当言论,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思潮缺乏政治鉴别力和坚决抵制力。关注补救措施:

1.以业务干部自居,以案办案,不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工作中有“好人主义”,对发现的问题姑息迁就,缺乏斗争精神。

3.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精神不足。

4.缺乏政治敏感性,裁判文书上网不严,出现不应公开的低级错误,引发舆论猜测;舆情监测不到位,处置不及时。

三。修复顽固线条痼疾

1.第一批班子教育整改暴露出的制度缺失、制度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症状表象在基层,根子在省法院。

3.对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基层工作不熟悉,对基层的问题、困难和要求视而不见。

4.指导下一步业务能力不足,不愿意,不愿意,不敢指导或者乱指导。

5.责任心不强,服务基层和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急不得、急不得”的问题消极应对、解决不力,长期制约和困扰基层法院的突出问题。

第四,整顿机关顽固作风。

文件落实、会议落实等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四风”问题是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文风不正。关注补救措施:

1.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部分法官、干警无所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待委托人、律师简单粗暴,工作中存在冷硬推、懒政奢靡等官僚主义问题,联系法官、约见法官困难。

2.体制机制停留在纸面上,以文件落实文件,为会议而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充当传声筒、充当甩手掌柜等形式主义问题。

3.违规接受宴请、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走弯路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4.审判不规范,审判程序违法,漏项,不尊重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改变审判时间的;合议庭走过场,审判长未如实向合议庭报告案情,合议庭笔录不真实、不准确,合议庭笔录事后补充的;审判作风不扎实,办案质量粗糙,裁判文书错误,判后回答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引发当事人信访或舆论猜测等司法作风问题。

5.公文质量不高,领导干部审核公文,不严格把关,层层画圈。

五、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

1.违反防止司法干预、插手司法事务、办案“三项规定”。

2.非法经商办企业和警察家属利用警察的职权或影响力从事商业活动。

3.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非法干预工程建设,非法参股放贷。

4.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处理问题。

5.审判执行中存在不立案、压案、不追究有罪等问题。

6.在职和脱产人员充当诉讼经纪人,原法院人员非法成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幕后“法律顾问”。

诚邀社会各界监督,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12368 0431-88556526。

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班子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0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内容的详细介绍一下、吉林省公告痼疾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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