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对拆迁补偿不满意遭遇不公平对待的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9 20:56:55

导读:拆迁办管理哪个部门,用不公平对待拆迁补偿不满意?房屋拆迁矛盾的主要来源是补偿。拆迁户应该起诉谁要求赔偿不满意或者待遇不公平?行为责任主体不同,有的拆迁户出了问题不知道找

拆迁办管理哪个部门,用不公平对待拆迁补偿不满意?

房屋拆迁矛盾的主要来源是补偿。拆迁户应该起诉谁要求赔偿不满意或者待遇不公平?行为责任主体不同,有的拆迁户出了问题不知道找谁,谁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一般市县ZF不会直接进行房屋拆迁,市县ZF会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本次拆迁的具体工作。

市、县主管拆迁的ZF负责本次拆迁的决策工作。争议发生后,下列事项提起法律诉讼的,主体为市、县ZF:

1.拆迁补偿公布论证方案,征求民众意见,酌情修改链接。

2.房屋拆迁前,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发证和处理。

3、依法作出拆迁决定并公告。

4.对住房拆迁补偿方案有疑问

5.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的,应当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ZF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一般来说,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需要由ZF市主导。

正如我刚才所说,ZF市和县不会直接开展房屋拆迁工作,需要确定一个部门作为拆迁部门。一般来说,拆迁部门的职责如下:

1.调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情况。

2.拟定房子/计划。

3.与相关部门协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4.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评估。

5.与拆迁户协商签订补偿协议。

负责住房拆迁补偿计划和补偿决定的部门是做出决定的市县政府。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街道办、拆迁办或村委会等一些人参与其中。他们是最底层的组织,在老百姓眼里,他们负责拆迁。当出现问题时,这些最底层的组织将是主体,这是不正确的,将被主体拒绝。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等基层组织不具备主体资格。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接受拆迁部门的委托后,在委托范围内进行辅助工作。给这些基层组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都是委托部门直接负责的,所以出现问题后,委托主体就是委托部门。

在拆迁过程中,受委托单位往往超越委托权限办事,滥用职权谋取自身利益,侵害群众权益。此时,法律后果由具体实施单位承担,诉讼当事人自然是委托组织。

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拆迁办归哪个部门管理,以及拆迁补偿不满意 不公平的待遇。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拆迁办属于哪个部门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