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重,关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解读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9 18:34:45

导读:刑法规定盗窃罪治安管理是严重的,而《解释盗窃罪中规定“刑法”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刑法规定盗窃罪治安管理是严重的,而《解释盗窃罪中规定“刑法”

刑法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2011年2月25日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八)》对第二百六十四条进行修改。原规定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篇文章是关于盗窃罪及其刑事处罚的。

本条所称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犯罪的一般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构成盗窃罪: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窃密是指以不易被财产所有人、保管人或者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如推拉门撬锁、挖洞翻墙、潜入他人房间、掏口袋掏包、利用网络技术盗窃等。窃密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被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数额较大是盗窃罪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盗窃财物数额较小的,一般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不需要处罚。但对于一些特定的盗窃行为,只要实施了盗窃,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即使不符合数额较大的条件,该条也规定了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包括:(1)多次盗窃。盗窃是一种常见的习惯,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旦被抓,他们只能当场鉴定查获的数量,很难核实过去的数量。正是盗窃罪的这一特点,将多次盗窃行为界定为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入室盗窃。入室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也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对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应当严厉打击。这里的“户”是指公民日常生活的住所,包括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封闭院落,用于居住,牧民的帐篷,渔民的渔船等。,不包括办公场所。根据上述办理盗窃案件的解释,为他人家庭生活而非法进入住宅,并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应当认定为“入室盗窃”。(3)持凶器盗窃。用凶器行窃的人通常毫无畏惧。一旦被发现或抓住,他们就用凶器反抗。这种行为,以暴力为后盾,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也对他人的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凶器”是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可以用于实施暴力的工具。根据上述关于办理盗窃案件的解释,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器械,或者携带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其他器械实施违法犯罪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需要明确的是,本条规定的构成盗窃罪的“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但未使用的情形。行为人为了藏匿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犯罪证据,使用凶器实施暴力或者当场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财物。扒窃往往采取掏口袋、掏包的战术,严重侵害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且技术性很强,大部分都是反复抓放的惯犯,应该严厉打击。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增加为犯罪,体现了刑法对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切实关注和严格保护,为打击盗窃犯罪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本文采用数额加情节的标准对盗窃罪的量刑档次进行划分。根据该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盗窃数额的具体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以及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 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无法查明盗窃地点的,应当按照高级人民法院和受理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应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数额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毒品等违禁品者,按盗窃罪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关于“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或者入户盗窃,或者持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50%, 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盗窃行为; (三)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残疾人财物的;(四)在医院盗窃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五)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6)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了一些轻微情节。根据该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还赃物,退赔,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不参与分赃或者少分赃物,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理解;(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得到原谅的,一般不能认定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在办理盗窃案件时,要注意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分: (一)盗窃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盗窃机动车,造成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②对于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非法占有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造成损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将计入盗窃数额;③以实施其他犯罪为目的,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非法占有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造成车辆损失的,以盗窃罪等罪处罚;返还车辆未造成损失的,按照其所犯其他罪从重处罚。(二)盗窃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以破坏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等罪的,以其中一个重罪从重处罚;②犯盗窃罪后,为了掩盖罪行或者打击报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等罪处罚;③盗窃不构成犯罪,但损坏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罪定罪处罚。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刑法”中规定的治安管理的解释的详细介绍,因为盗窃罪盗窃罪处罚法中的情节严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盗窃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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