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细介绍一下,法治剧“底线”流行。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创作、全景式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最新成果的电视剧《底线》播出,受到观众好评,获得全网电视剧收视第一名。该剧围绕荣州
详细介绍一下,法治剧“底线”流行。
该剧围绕荣州市兴城区法院院长方圆办理的案件展开。是以社会高度关注的真实案例为基础,融入剧情。让观众以法官的视角剖析案件背后的社会万象和生活,向观众展示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守护正义的良好形象,传播了中国声音法治。作者从中选取部分情节,结合相关法律进行评析,让观众在追剧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
网络主播猝死
经纪合同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简介:
网络名人主播罗友友在卡巴卡巴公司直播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卡巴卡巴公司,一家MCN机构,即网络名人孵化公司,与罗友友签订了经纪合同。罗友友父母认为女儿在直播过程中死亡,公司应进行赔偿,索赔100万元;卡巴卡巴公司认为,他们与罗友友签订的经纪合同与罗友友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应对罗友友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卡巴卡巴公司与罗友友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卡巴卡巴公司应赔偿罗友友父母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100万元,并停止使用罗友友微博账号等。
那么,经纪合同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律师普及: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劳动关系即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我国法律采用传统的劳动关系要件来认定劳动关系。即主体是否合格,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是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满足以上三个特征,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从用工单位用工之日开始。
在该剧中,卡巴卡巴公司辩称与罗友友签订的经纪合同是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辩称罗友友与卡巴卡巴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罗友友在卡巴卡巴公司提供的场所工作,从事公司主营业务,有相对固定的直播时间,按月领取公司报酬,受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约束。据此,法院认定罗友友与卡巴卡巴公司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关系,而是隶属管理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可见,合同的性质不能仅由合同的名称来确定,关键在于合同的实际内容。劳动关系的认定也应当以组织隶属、人格隶属、经济隶属的事实判断为依据。在该剧中,罗友友与卡巴卡巴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经纪合同,但实际上是劳动合同,罗友友与卡巴卡巴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建议: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很多。尤其是现代社会,各种新的就业形式使得劳动关系的认定更加复杂,劳动者维权更加困难。
记住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如果出现纠纷,一定要调整心态勇敢面对,及时收集证据,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事醉酒致死案:同桌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简介:
中介孟伟和几个同事喝醉了,所以不小心坠楼,当场死亡。孟伟的叔叔带着孟伟的母亲到法院起诉和孟伟一起喝酒的三名同事,要求他们赔偿80万。最后查明,孟伟是在饭后受张鹏之邀,与张鹏一起喝酒的。张鹏承认了事实,并希望通过法院调解,尽力赔偿8万元。最终,孟伟的母亲没有向张鹏要求赔偿。
那么,同桌的人喝酒猝死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普及: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是否需要对因醉酒导致同桌人死亡负责,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明显的胁迫、威胁、过度劝酒、强行饮酒等行为,导致被害人因酒精中毒而直接死亡,则实施该行为的人已经对被害人造成了侵害,当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没有他人的胁迫、威胁、过度劝酒和强迫饮酒,行为人会因饮酒过量自发死亡,其应当承担后果。
在这部剧中,孟伟的醉酒死亡还增加了一个变态因素——坠楼。孟伟是酒后坠楼死亡,不是因为喝酒直接导致死亡。张鹏是否应对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张鹏作为再次邀请孟伟饮酒的人,因其事先邀请,对孟伟的饮酒行为负有必要且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在孟伟醉酒后,张鹏应对孟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注意。但张鹏在剧中没有对孟伟采取“必要且合理”的照顾,导致孟伟坠楼身亡。
因此,对于孟伟醉酒死亡的后果,从法律层面来说,同事张鹏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建议:
组织酒局的人有义务保证参与者的安全,不喝酒的人有义务保护喝酒的人,参加酒局的人要互相照顾,共同喝酒的人有义务保证别人喝醉后不从事危险行为。未尽到保护义务,或者在酒局实施胁迫、威胁、过度劝酒、强迫饮酒等行为,因他人过量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饮酒过程中劝诫他人不得过量饮酒,酒后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对醉酒人进行协助和救助,醉酒后尽最大努力尽快帮助醉酒人,切实履行保护义务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所以,酒虽然值钱,但是生命的代价更高!可以一起玩,但是不能贪。同行的人要互相照应,保证彼此的人身财产安全。
“失夫”离婚案:
一方失踪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简介:
肺癌晚期的秦玲为了保证母女俩的生活,起诉失踪五年的丈夫吴刚离婚。
周怡安法官在调查中发现,失踪了5年的吴刚又出现了奇怪的情况。他不是失踪,而是想装死以逃避债务。但在听说秦玲癌症垂危后,吴刚想作为丈夫继承秦玲的财产。
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秦玲的癌症爆发了,医生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当所有人都以为秦玲刚刚去世时,她女儿昕薇唱的一首歌唤醒了她。秦玲最终坚持到公告结束,打赢了官司。法官当庭宣判,房子归昕薇所有,秦玲只需给吴刚父母20万元。
那么,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普及: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1080条规定,离婚登记完毕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我国法律对解除婚姻关系采取登记要件与诉讼要件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不能解除夫妻婚姻关系。
然而在这部戏里,吴刚已经失踪了五年。根据上述两条规定,秦玲本可以在吴刚回归前申请宣告吴刚失踪,然后在吴刚被宣告失踪后提起离婚诉讼。但吴刚得知秦玲得了绝症后,又为自己的遗产而战。秦玲的身体状况无法支撑她走完离婚诉讼程序,所以吴刚和父母一直不同意离婚,也没有调解。
剧中,秦玲被昕薇的歌声惊醒,但现实生活中,因为他在离婚判决前就去世了,遗产继承的争斗数不胜数,患者的亲属最终只能赔钱赔人。
律师建议:
从法律角度来说,为了尽可能保护亲属的继承权,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提前做好个人遗产的分配,并对遗嘱进行公证,避免遗产流失。
面对已经破碎的婚姻关系,要及时办理离婚手续。在登记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协议的签订不仅仅是两个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还包括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项。因此,离婚双方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撰写离婚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自己意愿的约定。或者及时提起离婚诉讼,尽快解除婚姻关系,防止纠纷进一步扩大。
文/周(北京市周泰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青年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详介绍一下,法治剧“底线”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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