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是三年的时间。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理赔流程分为哪几个步骤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第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写有关索赔单证。
第三、审核索赔单证
1、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索赔单证。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第四、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第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出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第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交财务划款。
2、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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