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关于公布进口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管理条例进出口和消耗臭氧层物质,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区别与联系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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